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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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旅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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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合諮詢
商標駁回是商標局認為不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商標予以駁回,駁回發生在商標初審階段。主要原因有:
1.商標與在先權利商標近似。
2.商標缺乏顯著性。
3.商標不能作為商標註冊使用。
4.商標不得作為商標進行註冊。
商標異議是利害關係人、在先權利人對已經初審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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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CC說品牌
駁回是有相同的或近似的或者不符合商標法規定不能註冊!
異議是國家商標局批准了,進入公告期後有人覺得這個商標是搶注的或者影響了自己的商標權益而提出的反對批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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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莉商標人
商標駁回:
1.商標駁回發生在商標局對商標實質審查後,做出的稽核結果,要麼公告,要麼駁回。
2.商標異議發生在商標被商標局稽核透過以後,公告期的三個月只能,第三人提出的對稽核結果不滿的異議行為。
3.商標駁回原因有以下幾點,
a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的禁止性規定,例如,帶有縣級以上地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等等。
c與他人在先權利相同或者近似。中國商標實行在先申請原則,也就是說誰先申請就是誰的。
4.商標異議主要原因是,社會上的個人,公司,其他組織機構,對於商標局的稽核不服,認為其商標侵犯了自己的相關權益提出的。
5.商標駁回複審,向更高一級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如若沒有強有力的理由和證據,商標評審委員會也是要維持商標局原審的。所以商標駁回複審難道更大,確權更難。
6.商標異議答辯,向商標局提出,這個階段商標局稽核已經透過,如果此時異議人提不出強有力的證據,異議答辯都會成功,確權也就容易一些。
您明白了嗎?
首先我們來認識一下商標駁回和商標異議是什麼概念。
商標駁回
商標駁回的理由有兩種:
1、商標名稱不符合商標法規定
2、以在先商標存在近似或者相同
商標局會對涉及以上兩種情況的商標進行駁回,該商標不予授權。
對商標駁回原因的不服的只能提出商標駁回複審程式。
商標是否會被駁回是由國家行政部門(商標局)經過審查後行使的權利義務。
商標異議
當商標順利的透過商標局審查後會進行公示,公示期是3個月,這三個月內任何自然人都可以
對這個商標的透過的結果提出不服,也就是提出商標異議程式,商標局就會對你提出異議的理由進行評估,如果你的異議理由成立的話,這個商標會被進行駁回,反之,則下商標證。商標異議程式是屬於公民的一項權利。
所以商標駁回和商標異議區別
1、行使權利的物件不同
一個是政府部門行使的,一個是公民行使的。
2、發生情況不一樣
一個是下定論,一個是提質疑。
以上就是它們兩者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