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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97718802899

    不墊付 ,個人覺得不能一概而論,輕傷小傷不墊付沒什麼,若是重傷等著救命的也可以昧著良心一分錢不付?就算自己沒錢那是否也能積極點找保險公司墊付1萬塊先救命要緊吧。因為在保險公司工作,每天見得交通事故都不少,對於“ 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沒有錢”的說法,不認為這是絕對的,人與人之間差別太大了,有的人好說話的,肇事者態度好人就原諒你了,什麼都好說,有的人眼裡只有錢,你做的再好他也不鳥你,都以為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他就能以此發財了(比如今天遇到的一個,輕微的軟組織挫傷,看了個門診,都沒住院,張口就要1萬塊,我們給他算了下撐死了賠個3000塊錢,這還是各項標準按最高的來算,還說什麼呢),所以這些端看你遇到的是什麼人了。探望方面嘛,沒必要太勤了,否則人家會從此記上你,什麼事都找你的,像我們一般看過一次傷者如果沒有大問題就不會去了,因為他們看見你就以為你是來送錢的,心裡預期會很高。至於訴訟時自己出不出面那得看你保險買的足不足了,買的足自是不用擔心,買的不足的保險金額賠滿了剩下的你還得自己承擔的。調解的方面,如樓主所說,不要私下調解,調解要麼到交警隊的調解委員會,要麼到保險公司,否則你給錢很有可能保險公司不認可,那你就不能拿到足額的賠償了,另外還有一個風險,就是給完錢人家不認賬再起訴你,那真是哭都沒地哭去,調解委員會或者保險公司會給你出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省了後續的麻煩。想起來一點,事故責任哪,這個可重要了,不是自己的責任千萬不要認,交警的話也不能全信,讓你墊錢,墊到後來很有可能人家以人為本,讓你同責變主責,也有一開始說你是全責,墊完錢,事故認定書說是主責,可是錢已經多付出去了,想拿回來那可難了,所以事故認定書沒拿到手不要輕易相信交警口頭說的責任比例。初次作答,不足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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