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聯合發出《關於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及居民階梯氣價政策的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將調整居民用氣階梯價格。
普通居民使用者第一階梯年用氣量為0-216(含)立方米,氣價為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為216-336(含)立方米,氣價為每立方米3.59元;第三階梯年用氣量為336立方米以上,氣價為每立方米4.40元。目前,我市普通居民用天然氣第一階梯價格是216立方之內每立方米2.7元。
對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天然氣獨立採暖居民使用者,適當增加第一階梯年用氣量,取消第三階梯。第一階梯年用氣量由0-1016(含)立方米調整為0-1200(含)立方米,氣價調整為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1200立方米以上,氣價調整為每立方米3.59元。
居民用氣階梯價格政策以年度用氣量為計算週期,用氣量在年度週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對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低保家庭每月氣量18立方米內氣價執行每立方米2.70元,超出18立方米按現行價格執行。
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使用者非經營性用氣不實行階梯氣價,按照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對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上游門站價格調整政策執行。本次調整後為每立方米3.32元,不允許上浮,下浮不限。本次調整涉及市域內管道天然氣居民使用者,居民使用者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
日前,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民政局聯合發出《關於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及居民階梯氣價政策的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將調整居民用氣階梯價格。
普通居民使用者第一階梯年用氣量為0-216(含)立方米,氣價為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為216-336(含)立方米,氣價為每立方米3.59元;第三階梯年用氣量為336立方米以上,氣價為每立方米4.40元。目前,我市普通居民用天然氣第一階梯價格是216立方之內每立方米2.7元。
對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天然氣獨立採暖居民使用者,適當增加第一階梯年用氣量,取消第三階梯。第一階梯年用氣量由0-1016(含)立方米調整為0-1200(含)立方米,氣價調整為每立方米3.05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1200立方米以上,氣價調整為每立方米3.59元。
居民用氣階梯價格政策以年度用氣量為計算週期,用氣量在年度週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對持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低保家庭每月氣量18立方米內氣價執行每立方米2.70元,超出18立方米按現行價格執行。
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使用者非經營性用氣不實行階梯氣價,按照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對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上游門站價格調整政策執行。本次調整後為每立方米3.32元,不允許上浮,下浮不限。本次調整涉及市域內管道天然氣居民使用者,居民使用者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