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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姓故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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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人物感觀
如何掃地出門,要斷絕關係嗎?這個我贊同!
首先他是個男孩,具有暴力傾向。
一個連自己父母都打的人,他不僅不孝還齷齪,白瞎你養他這麼大。就應該斷絕關係,讓他自己在社會上行走,體會父母的辛苦與不易,讓他知道到底誰才真正對他好?
以下分析兩點僅供參考;
一,讓他獨立生活
他能對你們家暴只能說你們對他,管不了他了。其實孩子從小就應該有個害怕的人,不然很難管好他!
都到這地步了,你只能斷絕關係讓他獨立生存。這樣對他無疑就是一個考驗,磨鍊!讓他體會社會上的人情冷暖,讓他明白父母情親有多重要?
在國外不管男孩,女孩滿十八週歲就放他獨立生存,父母再也不管了。國外也很少有不孝順的孩子!
二,送進勞改所
打你們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你也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不要吝嗇那點感情,不然你的孩子無藥可救。
送進勞改所,讓別人開教導他,以免犯下不可悔改的錯!
孝敬父母是中華傳統美德。這也離不開父母的教導!
一個孩子從小就要給他灌輸正確的理念,不然很難紮根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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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廖彩琳律師
如果滿18歲,當然可以
中國法律規定,對子女的扶養責任僅僅是18歲,也就是說18歲以後,父母已經不是孩子的監護人了,從法律上,他有沒有住宿,如何生活下去,那是他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自己負擔的責任。
因此,別說家暴,即使沒有,孩子滿了18歲,只要他不是殘疾或者有其他疾病,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麼他就可以被所謂的掃地出門。
被家暴如果嚴重,屬於虐待甚至故意傷害罪並且,被家暴,不知道提問者被家暴到什麼程度,如果夠嚴重,可能還會涉及到刑事犯罪,也就是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
需要注意的是,故意傷害罪一般是一次性行為,達到輕傷以上,就可以立案,追究法律責任。
而虐待罪屬於刑事自訴案件,除非重傷或者死亡,否則還是需要當事人自己去法院立案。
家暴親身父母背後是家庭教育的失敗中國有句古話,慈母多敗兒。
一個孩子如果可以達到家暴自己親身父母的結果,無疑是長期的家庭環境影響,甚至某種程度就是父母長期性的容忍和縱容,最終促使了孩子目中無人,眼裡沒有對父母尊敬所在。
我不知道提問者,有沒有這個勇氣做這個事情。
筆者接觸的這種情況,記憶最深刻就是。
一個小案例
有個老母親長期被家裡兒子虐待,甚至被關在了豬圈裡,後來在又一次毆打中,母親向村裡人求救,最終也自己報警求助。
當時警察一來,看見這個情況,很明顯是嚴重的虐待罪,於是打算先拘留這個兒子,回去調查情況。
但是這個時候,母親第一反應不是,自己終於得救,而是她向這個警察跪下來了。
她以為報警就是嚇唬下兒子,沒想到兒子被抓了,於是慌了,她求求警察,不要抓自己兒子啊,她兒子真的知道錯了。
她當時痛哭流涕,斷然忘記了她被長期關在豬圈裡的痛苦,忘記了她過去提起兒子咬牙切齒,痛不欲生的表情。
那一刻,她只有純粹的母性,那就是,我不想讓我兒子坐牢。
這個事情,其實一方面感慨可憐天下父母心的同時,又會覺得很不是滋味。
我想,她一定,從小到大就寵著這個兒子,最終把這個兒子一手寵成了惡魔。
所以,我想說的是,為人父母,愛孩子沒有錯,但是一定要適度,父母愛孩子必為其計算深遠。
回覆列表
就這個問題而言,前後是存在矛盾的。
兒子對父母實施家暴,是極大的不孝,就是一個逆子,從人情人倫的角度考慮,用百姓常說的話,就是還不如死了算球。這樣的兒子,死不足惜。
兒子能對父母家暴,說明兒子孔武有力,力量已經足以大過父母。在這種背景下,父母還能將兒子掃地出門嗎?真有這樣的不孝子,他能心甘情願被趕出家門嗎?父母真有這個能力嗎?從中國傳統觀念來講,做父母的,捨得嗎?有多少父母,寧肯嚥下這口氣,也不會真正讓兒子滾蛋的。
可以這樣說,到了不孝子長大,做父母的,幾乎沒有能力將兒子掃地出門,弄不好,被掃地出門的,倒是父母自己。這樣的案例,現實生活中多了去了。有多少老年人,在兒女結婚成家後,沒地方住,挨打受罵有時還是輕的。當然,這樣的人佔比很少,但確實存在。
有人會問,難道這個癥結就沒法破解了嗎?
做父母的,遭遇家暴,要冷靜下來分析,具體是什麼原因。是從小嬌慣溺愛造成的?還是自己做了特別過激的行為,實在惹毛了兒子?理出一個頭緒,在條件允許的話,先和兒子分開一段時間,都冷靜反思一下。如果兒子真的不孝,那就各過各的(兒子已經成年的話),讓其品嚐品嚐生活的艱辛,說不定哪一天會醒悟過來,就是孝子。如果做父母的,自己也有問題,那就好好反省反省,人心都是肉長的,兒子的過激行為,也要適當擔待。
總之,要採取多種措施,維護家庭和諧美滿,有再大的矛盾,都可以用親情化解,畢竟血濃於水。再說,打斷骨頭連著筋,親子關係真的能切斷嗎?非也!
最後,祝所有人,家和萬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