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朋友,他兒子今年30歲了,由於工作一般一直沒找到女朋友,去年8月份有人介紹一離婚帶孩子的女子,兩個人從見面到現在相處還可以,前段時間談到結婚的事,女方提出要8萬的彩禮,男方感覺,結婚後還要幫女方養孩子,能不能不要彩禮,就是給也只是意思一下就好,現在兩方意見不同,請大家出出主意。謝謝!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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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葉楓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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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故事會娟兒兒
1.如果帶孩子你幫她養,不該給她彩禮,問他要生活費都可以。2.要是沒有孩子,該給,一切按照正常程式走。不需要區別對待。2.孩子雖然給男方了,但是每月要給生活費,也可以少給。因為夫妻共同財產支付了他自己的孩子。話說的有點赤裸裸,但是婚姻本就是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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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學做社會人
這個情況一般都是商量著來的。
第一:看當地風俗。當地風俗不管是好是壞,只要你在當地生活,那就應該按當地風俗來。當地被人都給,你不給,會被別人看不起,戳脊梁骨。
第二:看女方陪禮。有的女方父母人比較好的,等你結了婚會把財力退回來,或者陪禮陪過來。就是走個過場,撐撐面子而已。還有些地方,女方陪禮還加倍,那些地方真是爽歪歪。不過看你這個情況應該女方也沒啥陪禮。
第三:看家庭條件。家庭條件允許,那還是給吧。如果家庭條件不允許,給了彩禮都揭不開鍋了,那就不能給彩禮了。
第四:夫妻倆商量坑爹,就看坑哪方的爹了。看夫妻感情,感情深肯定可以坑一方的爹。感情不深,那就可能散夥或者枯燥無味湊合著繼續過。
女的要是會撒嬌,男的又能拿出這個彩禮,那估計就坑男方的爹。如果男方實力不允許,或者女的比較弱勢,那就坑女方的爹,彩禮不用給,還可能倒貼。
要彩禮是陋習。遇有這種風俗的,就還是看感情,看彩禮用哪裡去吧。
如果感情好,感覺找對人了,也是不容易的事,就給唄。能用錢買段好感情,也是運氣了。
如果彩禮錢,帶在小兩口新家,依然是參加家庭建設,相當於男方口袋錢放女方口袋為家用,也沒啥的。基本就是相當於提前點就交出家庭財政理財權。很多家庭婚後錢都是女方管的。
至於結過婚的女人這一說,似乎在暗示掉價了。實在是不贊同。過好日子是最重要的。頭婚過不好又怎樣?二婚過好日子一樣令人羨慕。酌情處理,沒有標準答案。重點看彩禮將來用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