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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rllig2789

     由於親屬之間抗原的相似性較高,當受血者即宿主的免疫出現嚴重缺陷或受到抑制時,對外來的直系親屬的相似淋巴細胞缺乏識別,“當成自己的”,此時,外來淋巴細胞就會“反客為主”,攻擊宿主自身的組織,引起致命性的併發症,即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而這種併發症大概在輸血後10至14天發生,開始時以發熱、皮疹等多見,最終因感染致死。因此,沒有經過處理的直系親屬間的血是不能隨便使用的,危險性很大。直系親屬之間確實不能相互輸血,因為會導致移植物抗宿主病,而這個病是最嚴重的輸血併發症之一。雖然這種病的發病率不高,僅為0.1%至1%,隨著血緣關係越近,發病率越高,尤其是一級親屬,即父母與子女間,發病率要高10至20倍。但是這個病的死亡率卻高達90%。所以,醫院原則上不支援直系親屬間互相輸血,但是如果因為宗教等特殊原因家屬執意要求,也可以。血站會利用過濾和輻照方法殺死淋巴細胞來解決這個問題。 ■直系親屬互相輸血要經處理  直系親屬的血經過處理是可以使用的。但這種處理不是簡單的做交叉配型,必須是經過輻照殺死活性淋巴細胞。而做這個處理需要額外支付幾十元到一百元不等的費用。我們醫院有專門的輻照儀器,做這樣的一個血液處理只用不到1分鐘的時間。但是除非醫院出現血荒,否則我們也並不推薦直系親屬給患者輸血。“直系親屬間相互輸血死亡率達九成”的微博已經引起了軒然大波後,網傳的說法有一定科學依據,但並不準確。網傳的說法過於簡單,在直系親屬給患者輸血的過程中,可能會引起輸血相關性移植抗宿主病(TA-GVHD)。此病是輸入含有免疫活性淋巴細胞的血液(或血液成分)後發生的一種致命的輸血反應,發病率低,但死亡率高達90%以上。基因越相同的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越容易引發這種病。研究表明,在美國的人群中,一級親屬間(父母與子女)輸血發生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的危險性較非親屬間輸血高21倍,德國高18倍,日本人則高11倍。但是,儘管這種疾病死亡率高,可總體的發病率低,因此不會造成“直系親屬間相互輸血死亡率達九成”的情況。《醫療機構用血管理辦法》等法規規定,醫療機構的用血必須來源於合法的採供血機構。血站是合法的採供血機構,醫院自身是不能採血的,除自體輸血外,醫院輸給病人的血液均來自血站。因此一般不會出現直系親屬相互輸血的情況。那麼網傳的丈夫給妻子輸血容易導致新生兒溶血癥的說法準確嗎?在丈夫給妻子獻血前,需要對血型相同的丈夫和妻子進行配血,如果發生反應的話,就不能使用丈夫的血液,反之則可。因為ABO血型相同的夫妻可能存在其他血型不合的情況,如果妻子接受丈夫的血液後,可產生針對其血型抗原的抗體。妊娠時,這種抗體可透過胎盤到達胎兒體內。如果胎兒透過遺傳從父親那裡獲得了這種血型抗原,就有可能發生新生兒溶血病。所以未生育的夫妻還是應該儘量規避這樣的輸血。如果不考慮生育問題,只要血型相合,血液質量合格,丈夫的血液是可以輸給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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