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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605103610676

    這是不同的劃分方法,本來是無法共同使用的概念。

    從西方的精神分析的心理學角度說,意識是我們一切言語和身體行為的外在表現,前意識是這些外在表現背後的意識過程,而最終影響我們做出各種思維、行為的,屬於背後的深層潛意識。理論上,潛意識是我們知曉和參與過的過去所有感覺、知覺、情緒、思維等等的結合,在特定的環境、時間,才會選擇性的參與我們的現實生活,影響我們的現實行為,而我們卻並不知曉。

    以佛教唯識理論說,人的意識活動分八個不同的表達過程,眼耳鼻舌身的五種識,實際是五種不同的感覺器官的作用結果,這裡的識是指“根”的結果。意識,實際是“意的識”,指的是由心意進行作用,聯絡、反饋、整合前五識的思維反應。心意的知覺(知道事情發生)。

    這些識,按現代的話說其實是神經的反饋,還上升不到意識的自主行為。也就是說,只是表達一種身體諸根的功用,而不是為了總結結果,是色法的蘊集。

    而後意識在所謂第七識、第八識等不同層次上繼續造作,產生意識的主動活動以及記憶和存貯。即受、想、行、識等的蘊集。

    所以,以西方心理分析理論看,意識是分階段而表現的,比如常說的比喻,意識是露出水面的冰山,潛意識是水面以下最大部分的冰山,他們參與了意識活動而意識並不自知,他們是分裂的、對立的。而從佛教理論看,第七識是一切思維和行為活動的驅動,第八識結合其他五識造就了第七識的自我認識、自我覺知。這樣,意識是連貫的,沒有隱藏的,同時在起作用,而且各自互相聯絡。這裡強調的是“我”的主體概念的樹立,而不是“我的思維”的表現問題。

    所學不精,所述僅供參考交流,如有錯謬敬待師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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