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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齊小天法律諮詢

    對於這個問題,我看了一下,不少回答都是片面的。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產生的債務是否屬於共同債務?其實並非都是共同債務,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案情回顧】(案例系小天根據中國法院文書網生效判決改寫)

    2016年8月3日,王某宏駕駛贛C×××××小型麵包車(車載王某華)在萬上公路與郭某生駕駛的贛03×××××變型拖拉機發生刮碰,造成王某宏、王某華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兩車受損。本次事故經萬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責任認定,王某宏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郭某生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萬華不承擔此次事故的責任。事故發生後,郭某生支付了20萬元賠償款給王某宏及王某華的家屬。但兩死者家屬仍將郭某生極其妻子劉某平告上了法院,要求其夫妻二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本案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事故發生後,經萬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王某宏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郭某生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某華不承擔此次事故的責任,對此雙方沒有提出異議,對故對事故認定書予以認定。關於劉某平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的問題,本次交通事故發生在劉某平與郭某生的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該車輛系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兩人共同所有,同時該變型拖拉機並非只滿足郭某勇的單方需要,該車輛也用於家庭日常的共同生活中,劉某平共享了該車帶來的執行利益,故劉某平應對郭某勇生產生的侵權之債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49條、50條的規定,原則上交通事故由機動車的執行支配和執行利益的享有者承擔責任,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擔過錯責任。所謂執行支配,是指誰對機動車的執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權利;而執行利益的歸屬,則是指誰從機動車執行中獲得了利益。一般情況下,如果同時符合這兩個標準,則可確定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責任主體。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負的侵權之債,也應從另一方對該機動車是否具有執行支配權和有無執行利益來判斷,如符合這兩項標準,則應認定為共同債務。

    但是,不能一概而論,將機動車交通事故中的賠償責任歸結為夫妻共同債務或者一方債務,要具體情形具體分析。

  • 2 # 不糊塗時塗糊不

    婚姻存續期間,丈夫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賠償他人經濟損失,妻子有賠償義務嗎?

    丈夫出的事兒妻子當然沒有賠義務。可丈夫的錢就是妻子的錢,妻子的錢就是丈夫的錢,因此,儘管妻子沒有賠償義務,卻有出錢的義務呀!

    如果出交通事故的丈夫與妻子婚後實行的是財產分別所有制,那後面的故事情節就會有多種可能了。

  • 3 # 正義使者00779655175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是家庭的共同體,有取得共同財產的權利,也有履行共同債務的義務,故發生交通事故涉及賠償,女方要承擔賠償義務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那裡都是怎麼過年的?說說你的鄉音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