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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70後的騎行生活

    寢室裡的偷盜事件在我們上學時也發生過,個人分析有三種原因:一是因貧困而導致不得已而為之,二是個別人有愉盜的不良行為,不管什麼都要偷的習慣,控制不了自我,三是,一類愛佔小便宜的人,碰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就想據為己有。像你所說的這樣情況我們還是以事實為依據,在歷次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不能妄下結論。

  • 2 # 商南多傑Z

    逮到了,是好事,大家不用鄭人遺斧那些的疑神疑鬼的了。

    想起二十幾年前住在大學宿舍,大家似乎相安無事,但你知道吧,只要成為室友,各自的家底資訊很快就都知道了,不同背景、不同世界觀、不同生活習慣的同學想處好不容易,那種整個宿舍相處的象兄弟一樣的舍友是不多的。當然當年才進大學我並不明白這些,我跟每個同學都相處的都不錯,但大一結束前的某一天,一切都變了!我前一天領到的一等獎學金第二天不見了!至今我都記得清清楚楚:我把裝錢的信封放在枕頭下,就晚上打水、早晨洗漱離開過寢室…

    我至今都不知道是誰偷走的。

  • 3 # 錦海陽

    逮逮住了是好事,大家心裡知道是誰拿了別人的東西,知道嗎,最可怕的事情是,偷拿別人的東西的人沒被逮到,並且大家懷疑了別人,那個人被冤枉了,這個被冤枉的同學會多難過,也許還會發生意外。這件事情你們做的很對,沒有直接抓她揭發她,把事情告訴了老師。但這位老師處理的方法,也是有不對的地方,快期未考試了可以諒解先不影響這個同學的考試,但考完試老師應該把情況處理解決好,第一次可以不公開給這個同學留面子,但必須通知家長,校方還是老師要校是教育學生要德智體全面發展,一個學生光學習好是不行的,學習再好沒有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就不是個好學生更不會是好人,有錯不怕,要及時教育讓其改正,要豎立正確的育人觀!

  • 4 # 蘇城暴力柏

    講一下初三的真實經歷吧。因為出生在農村,上了縣中後只能住校,一個班級大概有15個住校生分2個宿舍A和B。中間兩個宿舍的人有互換過,但總有一個宿舍會丟東西,我們也有了重大懷疑物件,但是沒有證據。於是就設了一個局,懷疑物件a在A宿舍,我們安排B宿舍的室友演員b去找A宿舍的演員c假裝給c還20塊錢,那會懷疑物件a已經在床上躺下了,主要是故意說給a聽。演員c配合演員b說他在晾衣服,錢放他枕頭下就可以了。第二天晚上我們下晚自習第一件事就是去檢查錢還在不在,一看不在了。沒說其他任何話立馬我們就質問a是不是他拿了,a可能因為太年輕邏輯沒那麼縝密,說了一句至今我都印象深刻的話:“昨天他還錢的時候我都睡著了”。謊言不攻自破……後來我們勸他善良並沒有把事情捅上去,不知道這個事情有沒有改變他的一生

  • 5 # 茶餘飯後閒話人生

    以前被盜不確定,就不能說是這次偷盜的人偷的。建議如果被盜物品價值不大,或者偷盜之人你覺得有改好的可能,就教訓一頓,給他一個悔改的機會。要是此人為人不好,那就交給公安機關吧。這樣的人也許只有法律才能幫他改正。不管怎樣不能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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