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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984879398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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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376173803818
自然繼承關係是這樣的:你媽在你爸去世後,才能繼承你爸的一半房產,另一半歸你;你媽如果去世後,她的那一半你是順位繼承人,但你哥如果盡了贍養義務,且又提出了繼承申請,可能要協商解決,但法院一般會予支援。這樣你哥判得的那部分,在他們夫婦倆去世後才能順位歸於他兒子。
如果你父母有遺囑,情況就不一樣了,得按遺囑來安排繼承。所以,為今之計:
1、你應當勸你生父早立遺囑,不得外姓繼承。但估計你媽限於感情,可能會不同意,要做工作。
2、勸你大哥在你媽去世後,不要申請繼承,最好是主動放棄繼承。但估計他兒子不會依,會逼其父索權。
3、如果非到協商地步,建議你一定要強勢把握主動權,最大限度壓縮協商空間。其實你媽去世早一些,這個問題也許更容易解決。所以,有沒有遺囑還是關鍵。
不好相處就不要相處,離得越遠越好。我爸年輕的時候父母安排娶了第一任妻子,生了一男一女兩個小孩。離婚後娶了我媽媽,生了我。我媽對同父異母的姐姐和哥哥特別好,據說小時候下雨天揹我哥去學校,為了不弄髒他的鞋,我記憶裡每次哥哥姐姐回家,媽媽都會買很多橘子和車釐子,做一大桌菜,全都是他們喜歡吃的。大姐長大後我媽教她化妝,帶她買很多漂亮的衣服,明明平時對自己的孩子那麼摳門,還把自己辛辛苦苦存的錢給我哥哥買車送給他女朋友。可是我大姐一直很討厭我媽,那麼多年沒叫過我媽一聲媽,還教我哥哥一起叫我媽美女。在我爸面前說我媽壞話,街上或者公司裡看到我媽從來不會打招呼。對我爸也非常不尊重,我爸到現在都養著他們,雖然兩個都三十好幾了。可是我爸爸生病住院的時候,他倆沒有一個去陪過我爸一晚。我理解她恨我媽,對她來說我媽永遠都是後媽,不管我媽做得多好。但她最起碼應該尊重心疼我爸,我爸把最好的都給了他姐弟倆。她是一個很奇葩的人,嫁去廣州之後,生了一個女兒,我爸給她買了房子店鋪車子,她全部寫了老公的名字,後來我爸讓她回家鄉幫忙管理家裡的事,她回來後就和她老公的哥們出軌了,被老公抓到後離婚,孩子她不要。現在都還記得我爸在家吃飯吃著吃著就哭了,他說他第一次做外公,他不知道他的孫女以後沒有媽媽怎麼辦,要是他的孫女知道自己媽媽出軌了她會怎麼想。結果我姐回家,只丟下一句,孩子我當然可以不要,但房子我一定要要回來。對,她就是那麼愛財,貪汙自己公司的錢去揮霍浪費,我爸只能睜隻眼閉隻眼,她還很沒有口德,經常在公司給員工講她和她情夫的x生活。後來,惡人並沒有受到懲罰。她和她的情夫結婚了,讓我爸養著,又生了兩個孩子。總之就是一個很奇怪的人吧,她說她恨我爸,因為她出軌都是因為我爸叫她回家鄉。現在她和我哥都成家了,一年見不了兩次。雜七雜八寫了一堆,就當樹洞了。最後想說,對於這種 不成熟 不理智的人,沒必要花心思相處,保持距離才是最好,不管你做的多好,都是沒辦法感動他們的。也不需要和他們鬧得不愉快,自己努力變優秀,好好孝順父母,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