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邊上班一邊維護著自己的網站或其他私活,這個問題該怎麼看待?怎麼解決?畢竟做私活的都屬於不太富裕的,有買房、買車、結婚的壓力,但是總覺得上班時間來做有點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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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沙地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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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姑婆那些事兒
於情於理,這件事都是不正確的。
先說於情,你來這家公司應聘,老闆給了你工作。你們成為上下級,他花金錢購買你的時間,這件事本來就是應該互相感恩的。如果該公司再加上一些好的福利,讓你享受工作之外的其他各種好處,這對於一個員工來說,這更是一件值得感恩的事。
若這個公司的平臺很大,老闆的能力很強,且影響力很大。那麼,這個工作給你帶來的邊際價值會更大,也就是你獲得報酬以外的,額外的附加值會更多。
因此,你在工作時間做自己的事,這本來就不是一個道德的行為,就算本職工作做完了,也不應該。若放在古代,這種行為就像臣子不為君主效力,而是整天想著如何貪汙牟利,獲得最大的收益,這種行為在古代可是要殺頭的。
於理來說,我們和老闆是僱傭關係。如果把我們的個人能力看做是商品。那麼,一分錢一分貨。老闆買的這個能力一定要有價值,然而,我們如果在工作時間干與工作不相關的事情,就相當於老闆花了冤枉錢,還沒有買到相對應的價值。
因此,在理性層面,這件事也是不應該的。以上是從老闆的角度來分析。
現在我們從員工的角度來分析一下。首先,幹私活肯定要偷偷地幹,這種心態就像做賊一樣,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其次,長期來看會影響我們的工作績效。比較時間是有限的。最後,如果老闆發現,後果是很嚴重的。
樂觀一點的,老闆可能會找我們談話。甚至顛覆對我們之前的好印象。
悲觀一點的,直接讓我們辭職走人,作為一個職場人,破壞這種職場規則是會給自己留下汙點的。
因此,我們應該避免在上班時間幹私活。
我覺得這個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可以做做私活。畢竟在如今這個社會,沒有錢過日子很艱難,做私活只是為了在正常工作收入的基礎上,再掙一點外快,增加一下收入,好減輕一點生活壓力。這也是人之常情,誰還不缺個錢呢,除非你真的很有錢,這輩子不愁吃喝,可以在家不上班玩玩,或者在單位上班混混,打發打發時間。
掙外快,幹私活很正常,也是很普遍的一種現象,都是生活所迫,當然也有不缺錢純屬娛樂的人也幹私活。這讓我想起了那個北京有30多套房的那個小哥,人不幹點事情會廢掉的,不能就這麼混日子。人家有錢人都那麼勤快,我們有什麼理由不勤快,要在那邊混日子。
當然上班時間幹私活對任何僱主來說都不是一件好事,換作我們自己是老闆,自己的員工在工作時間做私活,我們肯定也不能接受。很多企業還讓員工簽署競業協議以及制動一系列行政條例來禁止員工在工作時間做私活,這畢竟是影響到公司自身利益的事情。
如果公司待我們不薄,我們應該在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適當偷偷做做私活,給老闆一點面子。如果企業不上路子,我們也不必管那麼多,該做私活就得做,畢竟一家老小等著吃飯呢,生活所迫,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