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感情國際專線

    法院判定扶養權的原則是……哪一方經濟條件好,住的環境好,一般就會把孩子判給誰扶養。

    這樣有利孩子成長。

    而另一方必須拿扶養費。

    特殊情況,一方虐待孩子的,是不會把孩子判給它的。

  • 2 # 寶慶資訊

    哪方更適合孩子成長,撫養權歸哪方。

    尊重孩子的選擇,前提是孩子有選擇能力。

    最好別離婚,受傷最大的是孩子。

  • 3 # 陳景軍律師

    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夫妻離婚,並不導致義務的消滅,但涉及一個問題就是由誰直接撫養孩子,通俗的說就是孩子跟誰生活,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撫養權。

    問題所述情況,女方當然可以要求撫養孩子,但是否能夠得到法律的支援,要綜合考慮。首先要考慮孩子的年齡,一般兩週內由女方撫養,但不絕對。還要考慮男女雙方的經濟狀況、受教育程度、道德素養、脾氣性格、有無不良嗜好等因素。

    此外,如果孩子滿8歲,還要考慮孩子的意願。

    所以,女方租房並不絕對不能要求孩子撫養權,女方完全可以要求男方一定時期的經濟幫助,主張孩子撫養費由男方承擔。

    歡喜共同探討婚姻家庭法律問題,有益請關注!

  • 4 # Mr鄧168

    離婚對孩子本身就有不小的傷害,而離婚後孩子的扶養權必然是要是考慮孩子成長的條件方面選擇;

    回到正題,既然女方離婚後是租房,那麼就這點對孩子的學習就有影響!如果是長租房也是可以的,其次看有沒有穩定的資金收入,對孩子的態度各方面有沒有影響;

  • 5 # 白永清4

    謝邀!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時,主要考慮的是那一方撫養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一般來講,會從以下幾方面考慮的。有無穩定的收入;是否有不利孩子健康成長的因素(如賭博、暴力);孩子年齡;孩子意願等。總之,判決還是比較人性化的!對於有無住房會考慮,但主要還是首先保證孩子能否健康成長的。至於撫養費,是不管誰撫養,另一方也必須要拿的。

  • 6 # 小董217637173

    離婚後,要看孩子有多大,假如在補如氣間,是判給女方,如果過了這個時客,要孩子原意,跟那一方,在判斷,還能力扶養孩子,的權利,要孩子讀書的時候,不受罪,還要扶養費,看情況判斷的吧!

  • 7 # 善言法務

    可以要求撫養權

    法院判定孩子跟父母哪一方除了考察一方的經濟條件,最主要的是看哪種環境適合孩子健康成長。同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8週歲-18週歲)是有權利自己選擇跟誰的。

    一般不撫養孩子的一方還要每個月都支付孩子撫養費,具體時間看協商,至少都是到孩子滿18週歲。所以說孩子生活上不用過多考慮。

    出於對孩子負責的角度來說:孩子在一個穩定,有愛的環境中成長比較好。

    如若女方的生活不穩定,收入不穩定,需要不斷的搬家,先讓孩子更男方生活也行。女方自己去打拼,過幾年生活穩定了,收入也穩定了,孩子在父親那邊生活的不如意的話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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