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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331055047139

    本人離婚女已再婚,看了上面幾條回答都是離婚但還沒有再婚的,因此來答一波。

    我的第一段婚姻太倉促,自己比較年輕,也不知道想要什麼,其實當時也並不太想結婚,因為對方及家人催促就匆匆結了。婚後就各種吵架,雞飛狗跳,然後雙方都把最惡劣的一面展示出來打離婚官司。官司持續了一年多,那段時間絕對是我人生最痛苦最灰暗的時候,除了無休止的悔恨、自責然後就是陷入絕望中無法自拔。我覺得我的人生徹底完了,我珍視的,用心經營的一切都被對方摧毀了,曾經愛我說要好好照顧我的人竟然也可以絕情到如此地步。

    官司初期我一直幻想對方能回心轉意,但隨著時間推移就知道一切都不可挽回也就慢慢開始釋然。到了第二年時我筋疲力盡希望早點結束,到官司打完財產分割完成時我也越加看清了對方的嘴臉,想盡快掙脫束縛。因而真正離婚時我反而是很輕鬆的了,從法院走出來的當天我還邀請三五好友聚會慶祝恢復單身。老實說之後我再沒有一絲的留戀和悔恨。當時我想自己不會再結婚,或者可能會找一個年長些能夠包容我的男性做伴侶。

    沒過幾個月機緣巧合我認識了現任,只是當朋友相處,但是我們相互都有些好感。之後當他問我能不能進一步發展時我立刻告訴他我的婚史,他一點不介意,說這跟談了一段戀愛是一樣的,沒什麼好介意。之後我們就開始交往,經歷了4年才結婚,原因一方面是他年級比我小不那麼迫切想結婚,另一方面是我經歷過婚姻的痛苦真的是有恐懼感。所以這次婚姻真的是我反反覆覆考慮了很多遍,把我的顧慮來來回回說了很多次後做的決定,很慶幸他很尊重我也給了我很多很多時間。

    對於現在的狀態我還是比較滿意的,這種舒適的平衡的婚姻狀態也是我想要的。所以說離了婚也並不可怕,還是有很大的機會遇到合適的人。反過來想還得感謝前夫,因為他的成全我才有機會擁有今天的幸福生活;而且第一段婚姻也令我成長,我明確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和應該找什麼樣的另一半才是適合的。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得提高自己,不論學識、眼界、能力(包括工作能力、經營婚姻的能力等)還是女性魅力。

    我想一定有很多離異女性很擔心自己有婚史而在男性眼中大打折扣,這個問題我是這樣想的,如果說有婚史是減分項,那只是減了一項分,這項分完全可以透過其他方面補上去,比如顏值高氣質佳、聰明賢惠、上得廳堂,下得廚房等等。如果男性在擇偶時不介意對方的婚史,那麼在他眼中未婚女和離婚女可以放在一起比較,離異女仍然有很大機會分值大大超過未婚女,使得離異女也成為“搶手貨”。

    離婚後再婚的體驗總結起來就是不念過往,提高自己,大膽尋找未來。祝福所有在婚姻中失敗的男女都能重新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 2 # 使用者7263878017977

    要求離婚是可以的,夫妻雙方分居不來往三年就可以判離婚了。

    但賠償是沒必要的,撫養小孩是應該的。但法院會先調解,經過調解不成才判離婚。為了小孩,你看看你這個家還有挽救的機會嗎?但如果是女方有你的什麼證據而要你賠償,那就得看法院怎麼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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