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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煙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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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東海哥
目前沒有一起這樣的判決,根本也賠不了一分錢,我們一直倡導保護弱者,行人是弱者,根本追究不了責任,頂多批評教育。
很多時候咱們也不能全靠法律,一個行人你能幹嗎?什麼也沒有,難道你要拘留他嗎?根本也不現實,給你吵鬧不停,最後叫你放棄,行人真的很難管理的。
行人闖紅燈被撞了,車輛負主要責任,即使正常行駛也得負責,為什麼,因為行人是弱者,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所以咱們的法律非常人性化和溫情,起不到根本的震懾作用,所以需要大家自覺遵守。
高速上經常碰到放羊的,怎麼辦,沒有辦法大
家只能躲閃,因為他們的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總認為我放羊犯什麼法啊!
別和他們講法律,他們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交通法,他們始終認為哪裡方便去哪裡,所以針對這部分老人我們需要加強溝通,給他們灌輸法律知識,講明利害關係,這才是最重要的。
很多交通事故都是因為僥倖心理,最後把自己禍害了,希望大家把安全牢記心中,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行人橫穿高速公路屬於違反道路交通運輸法規的行為,如果造成人員傷亡且負主要責任以上的,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擔刑事責任及附帶民事責任。
但事實上,在我們生活中,很少聽說因行人違法上高速公路造成事故而承擔刑事責任的,甚至連承擔民事責任的都不多見。一方面:行人上高速導致車毀人亡的,確實不多;另一方面,因避讓行人導致交通事故的,車輛駕駛人很多也會被判定未注意觀察或操作不當,也要負責。
3年前,河南南陽曾發生過一起司機在高速上因緊急避讓行人而引發的交通事故。一位市民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路上突然竄出一個行人,司機因緊急避讓導致車輛撞擊護欄後側翻,所幸人無大礙。
事後,司機將南陽高速公司告上法庭,稱其未能及時發現行人並將其驅離,導致事故發生。法院最後判高速公司賠償司機的所有損失。
您看,這一場官司下來,根本沒有那個導致事故發生的行人什麼事。人家一點責任都沒有承擔,更不用說賠錢了。
這也正是讓眾多司機極為糾結的地方:如果我開車正常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前方突然出現了一個違法上高速的行人,我該怎麼辦?撞上去,肯定要擔責;緊急躲避,搞不好不但自己命就沒了,碰到別的車輛還得負全責。撞不撞都可能得承擔責任,憑什麼?!
回到開頭的話題。《道路交通法》規定了行人需要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的情形,但也只是說造成人員傷亡且負主要責任以上,才會承擔這些責任,卻沒有明確規定行人應當承擔多少責任,這需要交警根據現場情況判定。
而交警判定此類事故的責任,大都是以單方事故處理的。因為出現這樣的事情,行人安全無恙,駕駛人已經車毀人亡,要想找到可以明確判定雙方責任的證據,太難了。即便有監控,或機動車有行車記錄儀,能記錄下當時的畫面,也無法證明駕駛人採取的措施是否正確、得當——這才是最要命的。
所以,這實際上也向駕駛員提了個醒:在高速上開車,如果前方突然出現行人橫穿路面,該怎麼做,您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