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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退休老頭正在休閒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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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察蘭海
在所有的崗位工作職責中,一般最後一條會寫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情”。
所以,一般來講,不是觸犯法律法規,不是侵犯員工合法權利的事情,領導安排的工作崗位之外的事情,都不應該拒絕,例如領導要求你幫他去樓下拿個快遞、去幫他定個餐等等類似這種與工作崗位無關的事情,這些都是一個員工應該去做的。
因為除開本職工作,領導也希望透過一些雜事和瑣事來評判一個人做事情的能力和水平,所以當領導安排這些事情的時候,你如果能夠做好,領導會對你有新的認識和判斷,當你做砸了,哪怕你本職工作乾的很好,領導多多少少會有一些不好的印象,認為你連這點小事都做不好,在以後的工作安排中可能會進行一定程度的側重。
但原則上來說,你如果認為這些事情超出了你的承受範圍,你是可以直接提出拒絕的。例如領導要求晚上陪客戶吃飯喝酒唱歌,如果你出於對個人安全或其他方面的考慮,是可以提出拒絕的,但拒絕方式建議委婉表達,不要過於直接。
當你面對這種情況的時候,你內心肯定也會糾結,不拒絕吧,自己容易吃虧,拒絕了吧,給領導留下不好的印象,以後可能會吃更大的虧……
職場生存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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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樸素思維
工作崗位之外的事如果不會對你的人身與精神造成傷害,最好都不要拒絕。
其實題主問題中的“該不該”這個措詞我覺得很不恰當,在中國的人情社會中,很少有該或者不該的絕對判斷,而是合適不合適的問題。
1.私下感情的建立如果領導讓你去跑個腿辦個事,比如拿個快遞,下樓送個東西,幫忙搬個家……那麼不排除領導有私下結交的想法,就算不是領導,普通的朋友相互幫個忙,走動一下也是正常情況,不一定要與工作崗位扯到一起。
況且現在的領導與員工很多時候在年齡上並沒有太大的相差。領導們平時在工作中其實很多時候是很孤立的,因此想與手下私下成為朋友也是很正常的。
2.領導的天然屬性在中國這個人情社會中,領導自古以下都有著天然的優越感,讓你提個東西,安個個私事跑個腿都是正常的。只要不對你的人身與心理造成傷害都沒有必要拒絕。
因為你拒絕了大部分其他人都不會拒絕,時間久了,你就自己變得孤立了,自己變得不可接近了。如此長久下去你還怎麼在公司裡混呢?
社會如此,大環境下沒必要用自己的性格去抗衡整體。
3.工作外能力測評還有些事是你工作崗位以外的,比如你的同事某某離職了,暫時找不到新人來替他需要你暫時的頂替一下,如果是短時間的可能沒有任何的回報。
這種情況下老闆可能是給你一個機會讓你展現一下自己的抗壓能力,工作能力,合理規劃時間的能力。這是一種變相測評,如果你的結果讓領導很滿意,你的機會則比別人又多了很多。
綜合而言,人在職場,有些事沒必要太在意,能多做點並不一定是壞事,也許某一件事的經歷就是你今後成功的積澱呢!
回覆列表
哪個單位都有例外情況,因此臨時做做本職工作之外的事情也沒什麼不好,還能從中瞭解新的東西。人在旅途,大度一些或許更容易被團隊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