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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9967043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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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木頌
扯淡的提問,炒房實際是一種商業行為,是受法律保護的。傳銷是違法犯罪行為,目前國內有上萬個傳銷組織,幾億人受害,輕則傾家蕩產重則妻離子散 ,近年媒體曝光數百起傳銷致死案件,沒曝光的有多少我們無從得知。兩者完全不在一個水平上。房價炒高了確實會給買房者增加負擔,但是房價高低是和市場需求有直接關係導致,炒房者只是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而不是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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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皖江新四軍
看題目竟然把傳銷與炒房客混為一談?不敢苟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傳銷是犯罪,危害社會。炒房客在符合國家政策買房囤房趕上樓市上行獲利,炒房客和其他買房人充其量只是助推房價力量之一,房價是多種因素形成的,炒房客無能力把房價炒高。傳銷與炒房客兩者有本質上的區別,只說明題主是非不分有意加害炒房客。試問題主中國《刑法》哪一條哪一款說炒房是犯罪?
傳銷人員懷有貪婪之心專找自己親朋好友下手,騙陌生人網上有男女以找物件為幌子專騙"意中人"。最為典型的是1040工程,交69800元拉兩下線,兩下線再發展下線……用1040萬來誘惑貪財之人,最終財未撈到還搭上自己時間和金錢,害人害己。
炒房客是國家政策允許屬於投資性範籌,與炒股、炒期貨、炒貴金屬等同類性質,存在風險、盈虧自擔。
炒房客在各部門的支援下買房囤房等待著樓市回暖,現實正迎合炒房客的投資理念:樓市底谷→出臺為樓市鬆綁政策→成交量回暖→量價齊升→限購。在樓市底谷剛需觀望的形勢下,炒房客承擔著風險積極買房為去庫存作出貢獻,依法納稅對促進樓市回暖有功勞。炒房客在政策的支援和鼓勵下買房囤房"社會危害"從何而來?有何過錯?
十多年前的炒房客舊事不提,單說2014年8月全國二線城市全部限購解禁,到2016年10月部分二線城市再次限購。兩年多的時間裡所有公民都可以買房,人人都在一條起跑線上,誰是炒房客不重要。你不買房不炒房賴誰?如今房價上漲反過來說炒房客對社會有危害?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心態,如果房價下跌炒房客虧錢,那時不買不炒者一定會嘲笑炒房客。
炒房客用真實姓名炒房囤房,如果政策不允許所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豈能透過網籤備案?不允許豈能在銀行貸款加槓桿囤房?不允許豈能辦下來產權證?
假如炒房客對社會產生危害,在房管部門登記在案的不動產都是炒房客真實身份,為何不懲罰真實姓名炒房客?
炒房客具有承擔風險精神!當初無膽量無魄力不買不炒者,如今卻將炒房客與傳銷相提並論?"危害社會"又找不到炒房客入刑的證據來,空口無憑難以服眾!既然《刑法》無炒房罪就視為合法,更談不上炒房客"危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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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威海找房網
沒有可比性:
對國家而言傳銷是違法犯罪!
而炒房客會為國家創造大筆稅收!
一個年納稅額六位數的炒房客如是說!
回覆列表
我認為炒房對社會的危害比傳銷對社會的危害更大!因為炒房影響的是大多數人,金融業、製造業、科技、出口、消費都受到不同程度不好的影響。而傳銷對社會的危害也是有的,但畢竟影響的人群不普遍,對各行各業的影響也較輕,而且政府也很重視,法律也很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