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其實只要分析一下火箭炮的特點,就能知道為什麼自行火箭炮不能代替自行火炮。
火箭炮的優勢:
1.全彈長及質量受限小,容易實現高初速和遠射程
身管火炮受到使用壽命、機動性和勤務性的限制,初速不容易提高,現役大口徑火炮的炮口初速一般不超過1200m/s,使用底排減阻或底排/火箭複合增程的情況下,射程一般也不超過50千米。而火箭彈彈徑、彈長和彈藥質量受限小,合理的進行全彈和發動機設計,容易取得較高速度和較遠射程。
2.發射過載小,零件設計容易
身管火炮發射炮彈的過載極大,無後坐力炮和迫擊炮可達5000g,榴彈炮則普遍超過10000g,炮彈引導等裝置的設計難度很大,往往不容易實現良好的可靠性。而野戰火箭的過載一般在100g左右,推力較大、工作時間短的反坦克火箭彈過載也不超過3000g,極大方便了電子元器件的使用,火箭彈比炮彈更容易實現制導,更容易使用多功能的彈頭。
3.作用在發射裝置上的力小,發射平臺輕便靈活、種類多樣
為了對抗高膛壓,身管火炮身管厚度大,炮架自重大,影響機動性,後坐力對自行火炮底盤提出了很高要求。而火箭彈發射時作用在發射架上的力相較於身管火炮而言極小,因而可以靈活安裝在多種平臺上。
4.火力密集
火箭炮可以在發射架上裝填多枚火箭彈,在短時間內全部發射,單車即可形成密集的火力,迅速摧毀目標。在完成發射任務後迅速撤退,可以大幅提高生存能力。
但火箭炮也存在很大不足,不能完全代替身管火炮:
1.成本高昂
即使不考慮制導火箭彈,相同規格的非制導火箭彈價格也高於普通炮彈。火炮炮彈的加速是在身管內進行的,每次發生只消耗藥筒及一定數量的發射藥,而火箭彈則需要火箭發動機、殼體及相當的固體發射藥,發射藥用量及彈藥成本都高於普通炮彈。
2.精度差
身管火炮發射的炮彈初速極高,外彈道除受重力及空氣動力外,其他力的干擾不明顯;而火箭彈自身在發射後有一個加速過程,自身彈體的體積和質量都比較大,容易受擾動因素的影響,造成較大的散佈。
3.容易暴露發射陣地
火箭彈在射擊時向後噴射大量高溫高速氣流,相比身管火炮的炮口焰,聲、光、紅外特徵都更為明顯,容易暴露發射陣地。
4.裝填時間長
火箭炮在完成發射後需要進行耗時較長的復裝填,作戰準備時間較身管火炮更長。
不能。
其實只要分析一下火箭炮的特點,就能知道為什麼自行火箭炮不能代替自行火炮。
火箭炮的優勢:
1.全彈長及質量受限小,容易實現高初速和遠射程
身管火炮受到使用壽命、機動性和勤務性的限制,初速不容易提高,現役大口徑火炮的炮口初速一般不超過1200m/s,使用底排減阻或底排/火箭複合增程的情況下,射程一般也不超過50千米。而火箭彈彈徑、彈長和彈藥質量受限小,合理的進行全彈和發動機設計,容易取得較高速度和較遠射程。
2.發射過載小,零件設計容易
身管火炮發射炮彈的過載極大,無後坐力炮和迫擊炮可達5000g,榴彈炮則普遍超過10000g,炮彈引導等裝置的設計難度很大,往往不容易實現良好的可靠性。而野戰火箭的過載一般在100g左右,推力較大、工作時間短的反坦克火箭彈過載也不超過3000g,極大方便了電子元器件的使用,火箭彈比炮彈更容易實現制導,更容易使用多功能的彈頭。
3.作用在發射裝置上的力小,發射平臺輕便靈活、種類多樣
為了對抗高膛壓,身管火炮身管厚度大,炮架自重大,影響機動性,後坐力對自行火炮底盤提出了很高要求。而火箭彈發射時作用在發射架上的力相較於身管火炮而言極小,因而可以靈活安裝在多種平臺上。
4.火力密集
火箭炮可以在發射架上裝填多枚火箭彈,在短時間內全部發射,單車即可形成密集的火力,迅速摧毀目標。在完成發射任務後迅速撤退,可以大幅提高生存能力。
但火箭炮也存在很大不足,不能完全代替身管火炮:
1.成本高昂
即使不考慮制導火箭彈,相同規格的非制導火箭彈價格也高於普通炮彈。火炮炮彈的加速是在身管內進行的,每次發生只消耗藥筒及一定數量的發射藥,而火箭彈則需要火箭發動機、殼體及相當的固體發射藥,發射藥用量及彈藥成本都高於普通炮彈。
2.精度差
身管火炮發射的炮彈初速極高,外彈道除受重力及空氣動力外,其他力的干擾不明顯;而火箭彈自身在發射後有一個加速過程,自身彈體的體積和質量都比較大,容易受擾動因素的影響,造成較大的散佈。
3.容易暴露發射陣地
火箭彈在射擊時向後噴射大量高溫高速氣流,相比身管火炮的炮口焰,聲、光、紅外特徵都更為明顯,容易暴露發射陣地。
4.裝填時間長
火箭炮在完成發射後需要進行耗時較長的復裝填,作戰準備時間較身管火炮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