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幾。
花幾又稱花架或花臺,大都較高,它的用途主要是承託花盆、盆景,常置於紗槅前的天然幾的兩側,或置室隅。高1.66米或1.66米以上。花幾比茶几出現得晚。到了清代中期以後才開始出現這種細高造型的幾架。到了晚清,花幾非常盛行,現在流傳於世的花幾大多是這個時期的作品。花幾的式樣較多,不僅有圓,有方,有高有矮,而且根據花盆、盆景的需要,還有各種小花幾,有的稱之為座子。產品屬“小件”。
幾,踞幾也。象形。周禮五幾:玉幾、雕幾、彤幾、髤幾、素幾。凡幾之屬皆從幾。——《說文》
掌五幾五席之名物。——《周禮·司几筵》。注:“五幾:左右玉雕彤漆素。”
室中度以幾,堂上度以筵。——《考工記·匠人》
几杖,所以扶助衰也。——《白虎通·致仕》
必操几杖以從之。——《禮記·曲禮》
有司以几筵舍奠於墓左。——《禮記·檀弓》。疏:“依神也。”
或肆之筵,或授之幾。——《詩·大雅·行葦》
趙王張敖自持案進食。――《史記·田叔列傳》
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後漢書·梁鴻傳》
對案不能食,拔劍擊柱長嘆息。――南朝宋·鮑照
《擬行路難》 師田,則張幕設案。(師田:出師或田獵。)――《周禮·天官》
案,幾屬。――《說文》
權拔刀斫前奏案。――《三國志·周瑜傳》
廡下一人伏案臥。――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周禮·考工記·玉人》:“案十有二寸。”
《急就篇》:“橢杆盤案杯閜碗。”注:“無足曰盤,有足曰案,所以陳舉食也。”
分食制的用餐方式,是中國古代飲食的傳統習俗。用餐時,不像現在數人一桌菜餚合碗共食,而是每人一份。每份菜餚放在案內,端到各人席前。案內所放盛菜的餐具,先秦時多用豆(如今日之碗),到了漢時,已不用豆,多用盤。
古時分食,按照身份、地位、官職以及年齡不同,供食有豐有簡,這是一種已成制度的食禮,普遍遵守。尤其在宴飲時,不能有差錯。供食最多的有八豆(也即八品、八餚)。如今日所稱八大碗,最少的三豆。古人尊老,每逢鄉飲酒時,六十歲老人三豆,每增十歲,則多加一豆。九十歲老人可享六豆,表示對高齡的尊敬。
正式宴席上,或在家平時用餐,上菜時,把盛菜的碗(豆或盤),盛酒漿的杯(有時放兩個杯,一個盛酒,另一個盛漿。漿漱口用),盛酒的卮(如同今日酒壺),以及筷、匕等,都放在一個食案裡,端到食者面前。《夜讀拾得錄(一○五)·梁鴻與孟光的婚姻》一文中,提到梁鴻和孟光夫妻相敬如賓。舉案齊眉,這句成語,正是說明他們的互敬互愛。梁鴻用餐時,孟光託著放有菜餚的食案,恭恭敬敬舉到梁鴻跟前。上世紀70年代初,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墓出土了一件雲紋漆案,斫木胎,長78釐米,有案足,通高5釐米,四周有邊框。出土時,案內建五個盛有殘骸的漆盤,二個漆卮,一個小耳杯。耳杯上放了一雙竹筷。這件食案,製作精美,色彩鮮豔,應是當時貴族高官家備用的高檔餐具。
花幾。
花幾又稱花架或花臺,大都較高,它的用途主要是承託花盆、盆景,常置於紗槅前的天然幾的兩側,或置室隅。高1.66米或1.66米以上。花幾比茶几出現得晚。到了清代中期以後才開始出現這種細高造型的幾架。到了晚清,花幾非常盛行,現在流傳於世的花幾大多是這個時期的作品。花幾的式樣較多,不僅有圓,有方,有高有矮,而且根據花盆、盆景的需要,還有各種小花幾,有的稱之為座子。產品屬“小件”。
幾,踞幾也。象形。周禮五幾:玉幾、雕幾、彤幾、髤幾、素幾。凡幾之屬皆從幾。——《說文》
掌五幾五席之名物。——《周禮·司几筵》。注:“五幾:左右玉雕彤漆素。”
室中度以幾,堂上度以筵。——《考工記·匠人》
几杖,所以扶助衰也。——《白虎通·致仕》
必操几杖以從之。——《禮記·曲禮》
有司以几筵舍奠於墓左。——《禮記·檀弓》。疏:“依神也。”
或肆之筵,或授之幾。——《詩·大雅·行葦》
趙王張敖自持案進食。――《史記·田叔列傳》
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後漢書·梁鴻傳》
對案不能食,拔劍擊柱長嘆息。――南朝宋·鮑照
《擬行路難》 師田,則張幕設案。(師田:出師或田獵。)――《周禮·天官》
案,幾屬。――《說文》
權拔刀斫前奏案。――《三國志·周瑜傳》
廡下一人伏案臥。――清·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周禮·考工記·玉人》:“案十有二寸。”
《急就篇》:“橢杆盤案杯閜碗。”注:“無足曰盤,有足曰案,所以陳舉食也。”
分食制的用餐方式,是中國古代飲食的傳統習俗。用餐時,不像現在數人一桌菜餚合碗共食,而是每人一份。每份菜餚放在案內,端到各人席前。案內所放盛菜的餐具,先秦時多用豆(如今日之碗),到了漢時,已不用豆,多用盤。
古時分食,按照身份、地位、官職以及年齡不同,供食有豐有簡,這是一種已成制度的食禮,普遍遵守。尤其在宴飲時,不能有差錯。供食最多的有八豆(也即八品、八餚)。如今日所稱八大碗,最少的三豆。古人尊老,每逢鄉飲酒時,六十歲老人三豆,每增十歲,則多加一豆。九十歲老人可享六豆,表示對高齡的尊敬。
正式宴席上,或在家平時用餐,上菜時,把盛菜的碗(豆或盤),盛酒漿的杯(有時放兩個杯,一個盛酒,另一個盛漿。漿漱口用),盛酒的卮(如同今日酒壺),以及筷、匕等,都放在一個食案裡,端到食者面前。《夜讀拾得錄(一○五)·梁鴻與孟光的婚姻》一文中,提到梁鴻和孟光夫妻相敬如賓。舉案齊眉,這句成語,正是說明他們的互敬互愛。梁鴻用餐時,孟光託著放有菜餚的食案,恭恭敬敬舉到梁鴻跟前。上世紀70年代初,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墓出土了一件雲紋漆案,斫木胎,長78釐米,有案足,通高5釐米,四周有邊框。出土時,案內建五個盛有殘骸的漆盤,二個漆卮,一個小耳杯。耳杯上放了一雙竹筷。這件食案,製作精美,色彩鮮豔,應是當時貴族高官家備用的高檔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