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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嬞菇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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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肥宅奧特曼
身份證到期了,去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更換居民身份證。拓展資料:
十屆全華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透過的《居民身份證法》對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作出了具體規定,規定如下:
十六週歲至二十五週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二十六週歲至四十五週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
四十六週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法律同時規定,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申請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去你附近的公安機關(最好是你的身份證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向公安機關相關部門申請,他們會對你的身份進行核實然後給你一張表格需要你填寫然後需要你拍彩色照更換身份證是需要交錢。
更換身份證20元;
補辦身份證40元;
臨時身份證10元
附《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1.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2.公安機關為居民辦理臨時身份證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