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結構驗收規範是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而制定的。下面是建築網帶來的關於混凝土結構驗收規範的主要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混凝土結構驗收規範適用於建築工程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的驗收,不適用於特種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的驗
混凝土結構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術檔案對施工質量的要求不得低於本規範的規定。
本規範應與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配套使用。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行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混凝土結構驗收基本規定
混凝土結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控制和質量檢驗制度。
混凝土結構施工專案應有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並經審查批准。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可根據結構的施工方法分為兩類:現澆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和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
根據結構的分類,還可分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和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可劃分為模板、鋼筋、預應力、混凝土、現澆結構和裝配式結構等分項工程。
各分項工程可根據與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於控制施工質量的原則,按工作班、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為若干檢驗批。
對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鋼筋、預應力、混凝土、現澆結構或裝配式結構等相關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質量控制資料檢查及觀感質量驗收,並應對涉及結構安全的材料、試件、施工工藝和結構的重要部位進行見證檢測或結構實體檢驗。
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所含檢驗批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質量驗收記錄檢查。
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包括如下內容:
1.實物檢查,按下列方式進行:
1) 對原材料、構配件和器具等產品的進場複驗,應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 檢驗方案執行;
2)對混凝土強度、預製構件結構效能等,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本規範規定 的抽樣檢驗方案執行;
3)對本規範中採用計數檢驗的專案,應按抽查總點數的合格點率進行檢查。
2.資料檢查,包括原材料、構配件和器具等的產品合格證(中文質量合格證明檔案、規格、型號及效能檢測報告等)及進場複驗報告、施工過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檢和交接檢記錄、抽樣檢驗報告、見證檢測報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 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主控專案的質量經過抽樣檢驗合格;
2.一般專案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當採用計數檢驗時,除有專門要求外,一般專案的合格點率應達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嚴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和質量驗收記錄。
對驗收合格的檢驗批,宜作出合格標誌。
檢驗批、分項工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可按本規範附錄A記錄,質量驗收程式和組織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的規定。
混凝土結構驗收規範是為了加強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統一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而制定的。下面是建築網帶來的關於混凝土結構驗收規範的主要內容介紹以供參考。
混凝土結構驗收規範適用於建築工程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的驗收,不適用於特種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的驗
混凝土結構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術檔案對施工質量的要求不得低於本規範的規定。
本規範應與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配套使用。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行本規範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混凝土結構驗收基本規定
混凝土結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控制和質量檢驗制度。
混凝土結構施工專案應有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技術方案,並經審查批准。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可根據結構的施工方法分為兩類:現澆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和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
根據結構的分類,還可分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和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分部工程等。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可劃分為模板、鋼筋、預應力、混凝土、現澆結構和裝配式結構等分項工程。
各分項工程可根據與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於控制施工質量的原則,按工作班、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為若干檢驗批。
對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鋼筋、預應力、混凝土、現澆結構或裝配式結構等相關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質量控制資料檢查及觀感質量驗收,並應對涉及結構安全的材料、試件、施工工藝和結構的重要部位進行見證檢測或結構實體檢驗。
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在所含檢驗批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質量驗收記錄檢查。
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包括如下內容:
1.實物檢查,按下列方式進行:
1) 對原材料、構配件和器具等產品的進場複驗,應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 檢驗方案執行;
2)對混凝土強度、預製構件結構效能等,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本規範規定 的抽樣檢驗方案執行;
3)對本規範中採用計數檢驗的專案,應按抽查總點數的合格點率進行檢查。
2.資料檢查,包括原材料、構配件和器具等的產品合格證(中文質量合格證明檔案、規格、型號及效能檢測報告等)及進場複驗報告、施工過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檢和交接檢記錄、抽樣檢驗報告、見證檢測報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 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主控專案的質量經過抽樣檢驗合格;
2.一般專案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當採用計數檢驗時,除有專門要求外,一般專案的合格點率應達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嚴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和質量驗收記錄。
對驗收合格的檢驗批,宜作出合格標誌。
檢驗批、分項工程、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可按本規範附錄A記錄,質量驗收程式和組織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