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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353409071986

    “做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週年。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後,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 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札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 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蜡、金銀鬥等祭奠。“燒七”若與夏曆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衝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衝七有難”。 遇到“衝七”時,孝子要給死者墳頂插紙傘,意在協助亡魂躲避災難。陝北的延長縣,在“衝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紙旗,由子女、兒媳從家門口沿途插到墳前,將亡靈請回家中祭奠,以避過災劫。 按照道家法科來說,其實現在不一定要做完所有的七的。因為其實這個七是人死後,三魂的天魂和地魂就散去了,人魂還在。七魄則是人死後開始計算,每隔七天就會散去一個魄,直至到七七,人的七魄就已經散盡。 如果這個人生前對於世間的留戀心很重,或者是有什麼東西心願未了,他的人魂便會留在我們世間徘徊,而進不了輪迴。我們儘量不要讓他在我們時間徘徊變成虛空過往靈或者地縛靈,這樣對我們和對他都沒有任何好處。 過七七一般是每隔七天就去給先人燒紙、燒房子、元寶、往生錢等,但我不是很建議到他的墳地去直接燒紙。因為人剛死,靈是很弱的,如果你直接到他的墳地去燒紙給他的話,很容易會被其他的鬼魂搶走。 所以就有現在的這種說法,那就是人剛死後的第一年清明節的時候,一定要在清明前去掃墓祭拜,就是這個原因了。如果你家裡面有供奉祖先靈位的話,在祖先靈位前燒是最好的,因為有家神的保護,可以確保他能收得到你燒的東西給他。 沒有供奉祖先靈位的話,在家裡面燒也是比較好的,不過要注意防火!不能再門口燒,那樣只會給虛空過往靈或者地縛靈搶走的。 其實現在燒那種冥幣,是沒有什麼作用的,應該燒溪錢、往生錢這些給他,才會有點用處。燒香、蠟燭這些是肯定要的了。其實燒香、少溪錢、蠟燭是招他靈回來的用品。往生錢是希望他能夠得到往生。最好要燒房子這些給他,這樣會好些。 如果你有宗教信仰或者相信宗教的話,讓和尚或者道士給他超度一下,這樣會更加好。因為這樣,可以大大減少他變成虛空過往靈、地縛靈的可能性。因為我們大家都不知道,他在死的那一瞬間,是怎樣的一個心態。 拓展資料: 做七,亦稱“齋七”、“理七”、“燒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舊時漢族喪葬風俗,流行於全國各地。即人死後(或出殯後),於“頭七”起即設立靈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設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靈止。 : ——做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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