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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半山樵書生

    還用說嗎?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

    圖書館的書籍,報刊雜誌等等都屬於社會大眾共有的公共財產,普通人只需要辦證登記,或者還交少量押金就可以借閱珍貴書籍等。任何人無權將這些公有財產物品不還據為己有私有,這是不道德甚至違法犯罪的行為。除非你花錢買下來,還要看圖書館願不願賣給你。

    圖書館是有嚴格的規章制度的。借的什麼書?編號多少?誰借的?什麼身份?多長時間準備歸還?通常都記錄在案,不還,就會留下不守信用的記錄。

    如今是網際網路時代,如果你去的圖書館是聯網的,不還,即使不被追究法律責任,你的不良信用也會傳遍全國甚至全世界的圖書館行業,可能你再也不能從任何一個圖書館借到書了。甚至傳到其他行業,影響你的整個社會信用,個人聲譽,從而影響實際生活。

    所以,圖書館的書籍等等千萬要還。

    推薦一本書,是幫助人從迷茫痛苦中走出來的人生哲學類,通俗易懂的書。

  • 2 # 藍色火焰9431

    你可以不還!大不了有人找你罰點錢,扣掉你的借書卡,把你打入黑名單,可能還會出現信用問題,比如以後貸款不給貸,買不上飛機票等等。

    可是,你違反了遊戲規則(有借有還),損害了社會中大多數人的利益(很多人還要看書),你喪失了在社會中存在的基本條件(信任),你拋棄了善良,缺失了良知,你用你任性的自由,給別人上緊了枷鎖,成為了別人的牢籠。

    你說,圖書館借的書,是否要還呢?!

  • 3 # 第一個水邊的海倫

    釣魚捱罵嗎?當然要還啊,和推薦有關係嗎?喜歡就佔為己有,和偷、和搶有什麼區別?

    真喜歡就好好讀,多讀幾遍。現在還有很多辦法留下書的內容,比如影印,掃描,甚至笨一點點,打出來。花點錢花點力氣就能辦到。

    無償佔有公共財物資源的做法是可恥的,任何理由都是藉口。

    好想罵人。看在春天的份上,忍了。

  • 4 # 旭之宇楓

    當然是需要還的,圖書館的借書證一般是實名登記的押金制,或者是市民卡辦理的。若出現不還,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當然是扣錢了。每本書都有借閱的期限,比如我經常去的圖書館是以一個月為一個期限,中間可以續借,最多可以續借兩次,也就是說一本書最多可以借3個月。有時候也會忘了還,會扣錢,一天一毛錢,欠費後是不能再借書的。

    第二種情況,信譽降低,涉及到一個人的信任,難免有些人覺得大題小做。如果你身邊有這樣的人,你會不會完全信任他,我想你至少會有防範意識。

    第三種情況,為別人帶來麻煩,首先是圖書管理員無法瞭解到這本書的具體情況,然後是其它讀者,因為你的不換,使的別人無法借閱。

    對於書來說,我還是喜歡閱讀實體書,不喜歡閱讀電子的,因為會影響閱讀效率。平常看書,都是去圖書館借閱的,這樣不用自己花錢買,當然圖書館的學習氛圍真的很好。

  • 5 # 山裡紅183959491

    借的書,為什麼不還。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什麼叫借?既是借 ,歸還就是理所當然。這是誠信問題 ,品質問題,一本書再貴是有價的,人品,信譽卻是無價的。錢可買到書,可錢買不到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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