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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視天下i

    在拋開商家與客戶“挖坑”的情況下回答這個問題。因為發生過這樣的“挖坑”事例。2014年有一遊客在瑞麗試戴一隻手鐲,遊客認為手鐲內徑小,讓商家調換,商家反覆強調放心能取下來。當遊客往下取手鐲時,真的就取不下來了。這時商家就逼迫遊客掏錢購買鐲子,最後經過工商部門介入調查,發現這已經不是個例了,是商家擺下的“陷阱”。

    既然鐲子取不下來了,就只好戴上了,問題是這8800元錢誰掏腰包,畢竟不是小數目。讓遊客帶著鐲子走人,商家一定不會同意;讓遊客付錢把鐲子買下,她也一定不會同意,因為取不下來了,今後怎麼辦?

    要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必須給雙方劃分責任,看誰的責任大。

    首先說商家。顧客到店購物,商家有推薦的義務,在這個手鐲的問題上,商家應該明白客戶手脖的粗細,然後推薦比較合適的手鐲試戴。商家也應該明白,一旦客戶感覺這件手鐲的寬鬆度和色彩、款式不適合戴,就必須有取下來的措施和方法,這是他們應該做到的。按照如此分析,商家是有責任的,因為在試戴過程中,已經從試戴的難度上預感到手鐲會取不下來,應該更換更適合的口徑。

    再來說客戶。因為試戴手鐲時,手鐲接觸面板的寬鬆度商家只能憑肉眼觀察,無法感受到。而客戶是能感覺到的,如果認為手鐲太緊,戴著有難度,就應該提醒商家更換更寬鬆的手鐲,但是估計她沒有,也許她提了,但沒有被商家採納,最終手鐲被強行戴到了手脖裡,客戶錯在這個過程都是她一人所為,也就是說是她自己強行把手鐲戴上去的,也存在著過錯。

    如此說來,商家與客戶都存在一定的過錯,責任應該是對等的,責任劃分好後,手鐲就好處理了。商家降低價格,客戶把手鐲買走。透過這個問題,告訴大家在試戴手鐲時一定要小心,應該提前把責任劃分好,免得出現問題時發生爭持。

    個人觀點,畢竟不是法官,僅供參考。

  • 2 # 棠棣之精

    我看了居然有人說,不打算買就不要試。我真是奇怪了,說這些話的人,你敢說你買東西都是看上就買?不看適合不適合?不看合適不合適?天天穿的衣服鞋子都要試穿一下,貴重物品反倒看上就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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