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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leepyhea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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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濟寧情感使者
關於離婚了還要不要,再找個人結婚這件事情,我個人認為,最好還是應該再找個人結婚才可以。我的理由如下:
一、無論年齡大小,也無論男女都需要陪伴。
其實,我們大家每個人都是很孤獨的,我們大家每個人都需要自己的身邊有個人陪伴我們,無論男女,也無論男年齡大小。也可以說我們大家平時都需要有人陪伴我們才是,不然的話,我們會更加地感到孤獨和寂寞才是。
無論男女我們年齡小的時候,相對來說自己的身邊沒有個人陪伴我們的話,也許我們一天到晚忙於生活,或者是我們一天到晚忙於工作,也許我們還感覺不到孤獨和寂寞,可是,當我們的年齡大一些的時候,我們自己的身邊沒有一個陪我們說話拉呱的人,其實真的不行。
特別是當我們的身體出現什麼不好的情況的時候,甚至是我們自己感冒發燒的時候,我們身邊如果沒有一個人陪伴和照顧我們的話,我們的思想和我們的心情也是極其低落的;
二、人是群居動物,人不適合獨居。
有不少人說人是群居動物,人是不合適獨居生活的。男女有別,男女之間的最大區別,其實就是男女各自的性格不同,而男女之間的性格不同,勢必也就造成了男女之間的分工不同。男人性格和脾氣比較粗狂與豪放,而女人的性格和脾氣則就比較細膩與細緻了。
還有人說,男女組成一個完整的家,有女人的地方才是家,家裡沒有一個主事的男人不行,同樣的道理,家裡沒有一個伺候家的女人,這個家庭也同樣是不完整的。
再就是,無論是跟著媽媽長大的孩子,還是無論是跟著爸爸長大的孩子,他們的性格和脾氣都是有缺失的。跟著媽媽長大的女孩子容易變成女漢子,跟著媽媽長大的男孩子容易造成女性化。而跟著爸爸長大的女孩子缺少女性的柔情,跟著爸爸長大的男孩子則缺少男人應有的陰柔。
三、感情需要點滴培養。
有不少單身男女朋友們這樣說,我現在不想找物件,等我什麼時間想找的時候,我到時候再找也不遲。我個人則認為,感情是需要點滴培養的,特別是對於找物件這樣的事情,它不像我們到超市和我們到菜市場買東西那麼簡單,只要我們手裡面有錢,我們說買走到就可以買得到。
兩個人之間的感情是需要慢慢地培養的,再就是,我不止一次地說過這樣的話,那就是,對於找物件這樣的事情來說,我們的自身條件越來越差,我們的自身要求和我們的自身標準,反而會越來越高。因為,年齡才是找物件最大的優勢才是。
老人和孩子們不能陪伴我們自己一輩子,老人總有離開我們的時候,而女子們也總有結婚成家的那一天,不要讓我們成為我們自己老人的負擔,更不要讓我們成為子女們的累贅和第三者。所以,我們大家無論是男女,也無論我們的年齡大與小,只要我們是單身都一定要再婚才可以。
這個問題我一直很矛盾,如果不結婚,家裡父母會擔心,自己也想以後老了能有個愛自己的人在身邊陪著。但如果結婚,如果對方也有孩子,那麼兩個人就會有兩到三個孩子,雙方負擔都很重,到時候又是一地雞毛,擔心不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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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都沒有標準固定答案。離婚了再婚,說實話,幸福的比較少,雙方都有孩子,而人的本性又是自私,婚後日子可想而知。如果真的雙方都無私大度,多數時候為對方著想,那麼幸福就很容易,只是無私這個大前提好難做到。聖人免槓,我說的不包括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