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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Ma醫生

    門診的醫生經常被患者抱怨:為什麼只給開7日用藥量?為什麼自己掏錢也不能多買一瓶?除十大慢性病外(患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結核病、精神病、癌症、腦血管病、前列腺肥大疾病),之所以規定門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其實只是為了保證患者用藥安全、有效、經濟、適宜。

    一、7日藥量,能滿足大部分疾病治療需要

    對於診斷已明確的一般疾病,7日藥量一般可滿足疾病治療的需要或一個療程的需要。例如門診常用的抗菌藥物。

    二、用藥7日後,需要調整用藥劑量

    用藥7日後,可能需要進行復診,並根據病情繼續給藥或停藥或調整用藥,這對患者藥物的合理應用是有益的。例如常用降壓藥物起效緩慢,需要在用藥一週後才能調整劑量。

    三、有些藥物,對某些疾病可能無效

    任何藥物都不是100%有效,特別是一些神經系統類營養藥。因此,需要根據患者的個體反應,確定是否繼續服藥。

    四、部分藥物,需定期進行實驗室檢查

    有些藥物具有肝腎毒性,有些藥物具有血液系統毒性,因此需要定期進行實驗室檢查(包括血藥濃度監測),並根據檢查結果對用藥進行調整。例如下列藥物需要定期檢查肝功能。

    五、有些藥物,不宜長期服用

    無論西藥還是中藥,都可引起不良反應。例如含雄黃(主要成分是硫化砷)和硃砂類(主要成分是硫化汞)的中成藥不宜長期服用。

    六、剩餘藥品,儲存不當可能變質

    很多患者希望多開一點抗菌藥以備後用。其實,抗菌藥物不宜作為家庭常備藥物。一是因為雖同為上呼吸道感染,可能是病毒引起的,也可能是細菌或特殊病原體引起的,可能不需要或需要使用其它抗菌藥物;二是因為有些抗菌藥物需要做過敏試驗,例如阿莫西林;三是因為抗菌藥物需要一定的儲存條件,儲存不當可能變質等。

    總之,規定門診處方7日用量,只是為了患者利益,確保藥物的臨床療效,保證用藥安全,節約患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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