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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遼瀋名醫

    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的!

    但是,規範的產檢、及時的早發現、早干預,是可以擁有順暢的妊娠過程,成功擁有一個健康的寶寶。

    臨床表現:

    1.妊娠期糖尿病通常沒有明顯的三多一少症狀(多飲、多食、多尿、體重下降)。

    2.外陰瘙癢,反覆假絲酵母菌感染。

    3.妊娠期發現胎兒過大、羊水過多。

    4.凡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前體重≥90kg、孕婦出生體重≥4000g、孕婦曾有多囊卵巢綜合徵、不明原因流產、死胎、巨大兒或畸形兒分娩史,本次妊娠胎兒偏大或羊水過多者應警惕糖尿病。

    診斷::孕24~28周的孕婦均應做糖篩查試驗。

    1.空腹血糖測定(FDG) FDG≥5.1mmol/L可以直接診斷GDM,不必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FDG<4.4mmol/L,發生GDM可能性極小,可以暫時不行OGTT。FDG≥4.4mmol/L且<5.1mmol/L時,應儘早行OGTT。

    2.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目前中國採用葡萄糖75g的OGTT診斷糖尿病。診斷標準:禁食至少8小時。檢查時,5分鐘內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體300ml,分別測定孕婦服糖前及服糖後1、2小時的血糖水平。3項血糖值應分別低於5.1mmol/L、10.0mmol/L、8.5mmol/L(92mg/dl、180mg/dl、153mg/dl),任何一項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可診斷G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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