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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正確的政策及政治導向,僅憑術來治理,是不可能消除腐敗的。明在政策上沒有制約,朱元璋死後,腐敗就一直到明亡。明一直靠術,靠壓給治理,片帆不準下海,導致倭寇倡厥,沿海亂幾十上百年,抑武重文及屯軍制導致國家無兵可用,所以明在政治城略上是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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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理工男讀歷史
這是個偽命題。鐵腕防腐必定有效,官員必定懼怕剝皮實草。
法律威懾力=處罰力度*處罰比例,朱元璋時期是兩個方面都在狠抓。
1、朱元璋時期肯定有漏網的,但肯定是貪腐人數最少的時期。
處罰力度就不用說了,誰也沒多長個腦袋,處罰力度100%;
處罰比例在任何一個時代都不可能達到100%,朱元璋時期達到多少無法統計,但至少是比其他時期高得多,不能因為只抓了50%或者70%的貪腐官吏就說防腐收效甚微。
比如郭恆案,從禮部侍郎郭恆貪汙被人舉報,把中間過程所有涉及人物都查了一個遍,包括貪汙的、受賄的、窩贓的、分贓的。最後京官殺了幾百人,地方上殺了上萬人。貪汙總額摺合700萬石糧食,是當時國家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而且這是朱元璋發現牽扯太廣,主動停止追查的結果,如果再繼續查,說不定還會多多少。這個數字折算到今天,1萬人貪汙25%國家財政收入,按2017年14萬億計算,就是每人3個億人民幣。明朝國力不能和現在比,縮水10倍,每人3000萬。
朱元璋時期全國吃財政飯的官員3萬人,明末達到10萬。一個案子就有上萬人被涉及,這個處罰比例還是非常高的。
2、怕不怕要看官員的反應。
胡惟庸案、藍玉案,都定的是謀反。具體細節不過多描述,都是明朝開國初期的功臣,居功自傲,要多吃多佔。而朱元璋反對他們這種行為,這些人為了把朱元璋換成趙匡胤,就要把朱元璋推翻。這個解釋是符合邏輯的,殺功臣一說不合理。但中間過程是否有政治考慮、是否打擊面過大,就不得而知了。
也就是說,朱元璋對官僚集團的要求已經到他們不得不造反的地步,算不算懼怕?
朱元璋死後,貪汙80貫處死的法律被廢、《大誥》被廢、文官犯罪可以花錢贖罪,這些法律規定都被之後的文官集團廢棄了,他們目的是什麼?無非就是再怕出現一個皇帝按條文去執行。這算不算懼怕?
明朝黨爭夠厲害了,但中後期文官少有被處死刑的,哪怕是政治鬥爭失敗者。原因就是文官集團不想讓皇帝殺文官,總有失手的時候,萬一下一個失敗的是自己呢?文官們黨爭已經打出狗腦袋了,還要給政敵求情,這算不算怕?
文官集團對宦官的仇視態度從何而來?無非是宦官是皇權的延伸,揭開了文官集團的潛規則,所以宦官是文官必須要打擊的政治勢力。這算不算怕?
總之,只要有權力尋租的可能性,就會產生貪腐,這是人的本性。想依靠一些簡單的制度或者人性道德來約束,是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的。在沒有更好的辦法之前,鐵腕嚴刑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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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經濟,明朝的軍事,合起來就屌了,過度縱慾與過度限欲都不合適,國家帶來幸福生活,無論何種身份,各得其所,那麼國難來了,人民才會拼死護家護國,明清對人的欲限制太大導致反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