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達緣何綽號花和尚?
花和尚魯智深是婦孺皆知的英雄人物,他勇力過人,武藝超群,疾惡如仇,急人濟困,在梁山好漢中排名第十三位,居武松之前;金聖嘆評《水滸》認為,魯達品格亦位於武松之上。在一般人看來,魯達與大多數梁山好漢一樣,是一個酒肉穿腸、不近女色的硬漢形象。可是,他的綽號為什麼要叫花和尚呢?
《水滸傳》第四回寫魯達在五臺山醉酒之後,“把皂直裰褪膊下來,把兩隻袖子纏在腰裡,露出脊背上花繡來,扇著兩個膀子上山來。但見:頭重腳輕,眼紅面赤;前合後仰,東倒西歪……裸形赤體醉魔君,放火殺人花和尚。”這是第一次寫魯達綽號花和尚。看樣子這綽號是五臺山的和尚們給起的。其後直到第十七回,才聽魯達對楊志說:“人見灑家背上有花繡,都叫俺做花和尚魯智深。”這是魯達自報家門,人人都信。可是,在仔細閱讀魯達行狀之後,透過作者的描寫,我覺得,魯達之所以被稱作花和尚,卻與他“花心色行”有關。概括魯達的“花”,可分四色,曰:色眼、色心、色膽、色行
《水滸傳》寫和尚之色,是下了工夫的。在“石秀智殺裴如海”一節裡,不憚用大段文字闡發議論:“看官聽說,原來但凡世上的人,惟有和尚色情最緊,為何說這句話?且如俗家出家人,都是一般父精母血所生,緣何見得和尚家色情最緊?惟有和尚第一閒。一日三餐,吃了檀越施主的好齋好供,住了那高大殿僧房,又無俗事所煩,房裡好床好鋪睡著,沒得尋思,只是想著此一件事。”“那時古人評論到此去處,說這和尚們真個利害,因此蘇東坡士道:‘不禿不毒,不毒不禿;轉禿轉毒,轉毒轉禿。’和尚們還有四句言語,道是:一個字便是僧,兩個字是和尚,三個字鬼樂官,四個字色中餓鬼。”這段議論似乎不只是說裴如海,好像把動了凡心的和尚都包括在內了。那麼魯達在五臺山是怎樣做和尚的呢?他本無意做和尚,修煉成佛的先天條件又不足,眾僧注意到:“這個人不似出家的模樣,一雙眼卻恁兇險。”剃度後回到佛場,也不坐禪,“每到晚便放翻身體,橫羅十字,倒在禪床上睡,夜間鼻響如雷”。似這樣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過了四五個月,魯達是怎麼也抗不過去了,是肉體凡胎就有七情六慾,魯達的色心被酒癮遮蓋,激情被狂放替代,於是搶了酒喝,打了門子,把三二十個老郎、火工、直廳、轎伕,打得四處躲藏;這還不夠,再一次發酒瘋時,更是打壞半山亭子,放翻山門金剛,面對一二百手執杖叉棍棒的職事僧人等,“心頭火起,口角雷鳴。奮八九尺猛獸身軀,吐三千丈凌雲志氣。按不住殺人怪膽,圓睜起卷海雙睛”,直截橫衝,前奔後湧,指東打西,指南打北,頃刻打傷了幾十人。魯達的這些行為,既因酒精作用,又有典型的青春躁動特徵。他放不下酒肉,又何曾放得下情色?
名聲是人的外衣,魯達的綽號花和尚並不如他所言,是人見背上有刺繡,而是難以六根清淨、留戀人間酒色所獲得。當然,英雄之色無毀英雄之名,延至飽暖思淫、繁華富貴之今日,在香車寶馬、五彩繽紛的尚色時代,反而更能增添英雄的魅力
魯達緣何綽號花和尚?
花和尚魯智深是婦孺皆知的英雄人物,他勇力過人,武藝超群,疾惡如仇,急人濟困,在梁山好漢中排名第十三位,居武松之前;金聖嘆評《水滸》認為,魯達品格亦位於武松之上。在一般人看來,魯達與大多數梁山好漢一樣,是一個酒肉穿腸、不近女色的硬漢形象。可是,他的綽號為什麼要叫花和尚呢?
《水滸傳》第四回寫魯達在五臺山醉酒之後,“把皂直裰褪膊下來,把兩隻袖子纏在腰裡,露出脊背上花繡來,扇著兩個膀子上山來。但見:頭重腳輕,眼紅面赤;前合後仰,東倒西歪……裸形赤體醉魔君,放火殺人花和尚。”這是第一次寫魯達綽號花和尚。看樣子這綽號是五臺山的和尚們給起的。其後直到第十七回,才聽魯達對楊志說:“人見灑家背上有花繡,都叫俺做花和尚魯智深。”這是魯達自報家門,人人都信。可是,在仔細閱讀魯達行狀之後,透過作者的描寫,我覺得,魯達之所以被稱作花和尚,卻與他“花心色行”有關。概括魯達的“花”,可分四色,曰:色眼、色心、色膽、色行
《水滸傳》寫和尚之色,是下了工夫的。在“石秀智殺裴如海”一節裡,不憚用大段文字闡發議論:“看官聽說,原來但凡世上的人,惟有和尚色情最緊,為何說這句話?且如俗家出家人,都是一般父精母血所生,緣何見得和尚家色情最緊?惟有和尚第一閒。一日三餐,吃了檀越施主的好齋好供,住了那高大殿僧房,又無俗事所煩,房裡好床好鋪睡著,沒得尋思,只是想著此一件事。”“那時古人評論到此去處,說這和尚們真個利害,因此蘇東坡士道:‘不禿不毒,不毒不禿;轉禿轉毒,轉毒轉禿。’和尚們還有四句言語,道是:一個字便是僧,兩個字是和尚,三個字鬼樂官,四個字色中餓鬼。”這段議論似乎不只是說裴如海,好像把動了凡心的和尚都包括在內了。那麼魯達在五臺山是怎樣做和尚的呢?他本無意做和尚,修煉成佛的先天條件又不足,眾僧注意到:“這個人不似出家的模樣,一雙眼卻恁兇險。”剃度後回到佛場,也不坐禪,“每到晚便放翻身體,橫羅十字,倒在禪床上睡,夜間鼻響如雷”。似這樣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過了四五個月,魯達是怎麼也抗不過去了,是肉體凡胎就有七情六慾,魯達的色心被酒癮遮蓋,激情被狂放替代,於是搶了酒喝,打了門子,把三二十個老郎、火工、直廳、轎伕,打得四處躲藏;這還不夠,再一次發酒瘋時,更是打壞半山亭子,放翻山門金剛,面對一二百手執杖叉棍棒的職事僧人等,“心頭火起,口角雷鳴。奮八九尺猛獸身軀,吐三千丈凌雲志氣。按不住殺人怪膽,圓睜起卷海雙睛”,直截橫衝,前奔後湧,指東打西,指南打北,頃刻打傷了幾十人。魯達的這些行為,既因酒精作用,又有典型的青春躁動特徵。他放不下酒肉,又何曾放得下情色?
名聲是人的外衣,魯達的綽號花和尚並不如他所言,是人見背上有刺繡,而是難以六根清淨、留戀人間酒色所獲得。當然,英雄之色無毀英雄之名,延至飽暖思淫、繁華富貴之今日,在香車寶馬、五彩繽紛的尚色時代,反而更能增添英雄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