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資金成本 的計算公式都是這樣表示的 、當企業處在不虧不盈狀態時按分式 前例中,假定該公司稅前利潤為零 。其他條件不變 ,則該債券資金成本仍可按公式 計算,結果 ,稅前利潤則為50 萬元 ,應當交納所得稅 16 。正是因為該公司發行債券支付了債券利息而使稅前利潤為零 ,該公司本年不必交納所得稅 。可以 認為 ,該公司雖然因為發行債券而支付了 50 萬元利 ,卻避免了16 萬元的所得稅支出,所以該公司 使用透過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實際用資費用仍然是 33 萬元,和第一種情況的結果相同 事實上,不分具體情況 ,一律按公式 計算負債資金成本是不正確的 。下面以債券資金成本計算為 例分不同情況加以分析說明 、當企業盈利時對於盈利企業來講 ,按公式 計算負債資金成本是正確的 00028 、當企業虧損額等於或大於負債的用資費用I1 I1表示相當於虧損額的那部分用資費用 種情況,如果在 公司稅前利潤等於式大於零時 可以適用於負債資金成本計算的任何情況 ,是負債資金成本的通用計算 公式 以上分析表明,對一個企業來說 ,即使同一項負 ,在不同情況下,其資金成本也是不同的 ,按目前 教科書中的計算方法不加區別地計算是錯誤的 只適用於不虧損狀態下,因而不具備普遍定義 應予以糾正。 在該種情況下,如果仍按公式 計算負債資金成本就不正確了 。這是因為 ,在該種情況下 ,負債的 用資費用已不具有所得稅抵免效應 如前例,假定該公司虧損額為 50 萬元 ,其他條 件不變 。透過計算分析可以知道 ,即使該公司不發 行債券 ,不必支付債券利息 ,其稅前利潤不過為零而 (當虧損額大於負債的用資費用時,即使不發行債 券也改變不了虧損的事實) ,該公司發不發債券都不 會對所得稅產生影響 。換言之 ,該公司並沒有因為 發行債券支付 50 萬元的利息而取得少交納所得稅 的好處 ,並不具備所得稅抵免效應 。此時 ,按公式 財會藝苑按前例計算則為 10005000 10 10005000 、當企業虧損額小於負債的用資費用時在該種情況下 ,按公式 計算負債資金成本也是錯誤的 當企業的虧損額小於負債的用資費用時,相當 於虧損性的那部分用資費用並不具備所得稅抵免效 ,只有超過虧損額部分用資費用才具有所得稅抵免效應 。仍以前例來說明 ,假定前例中該公司本年 虧損額為 30 萬元 ,在該公司發行債券支付了 50 元債券利息後,該公司才虧損 30 萬元 ,此情況下 公司不需交納所得稅。如果公司不發行債券則會盈 20萬元 ,顯然 50萬元的用資費用並不都具有 所得稅抵免效應 ,相當於虧損額的 30 萬元用資費用 並沒有得到少交納所得稅的好處 ,只有其中超過虧 損額的那部分用資費用即 20 萬元才具有所得稅抵 免效應 按全部用資費用50 萬元計算抵免額是錯誤 。因此,在該種情況下 ,該債券資金成本為 揮汗灑荒坡 30萬元 20萬元 10005000 計算就會因為高估所得稅抵免額而低估負債資金成本 由此可以得出在該種情況下負債資金成本的計算公式
負債資金成本 的計算公式都是這樣表示的 、當企業處在不虧不盈狀態時按分式 前例中,假定該公司稅前利潤為零 。其他條件不變 ,則該債券資金成本仍可按公式 計算,結果 ,稅前利潤則為50 萬元 ,應當交納所得稅 16 。正是因為該公司發行債券支付了債券利息而使稅前利潤為零 ,該公司本年不必交納所得稅 。可以 認為 ,該公司雖然因為發行債券而支付了 50 萬元利 ,卻避免了16 萬元的所得稅支出,所以該公司 使用透過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實際用資費用仍然是 33 萬元,和第一種情況的結果相同 事實上,不分具體情況 ,一律按公式 計算負債資金成本是不正確的 。下面以債券資金成本計算為 例分不同情況加以分析說明 、當企業盈利時對於盈利企業來講 ,按公式 計算負債資金成本是正確的 00028 、當企業虧損額等於或大於負債的用資費用I1 I1表示相當於虧損額的那部分用資費用 種情況,如果在 公司稅前利潤等於式大於零時 可以適用於負債資金成本計算的任何情況 ,是負債資金成本的通用計算 公式 以上分析表明,對一個企業來說 ,即使同一項負 ,在不同情況下,其資金成本也是不同的 ,按目前 教科書中的計算方法不加區別地計算是錯誤的 只適用於不虧損狀態下,因而不具備普遍定義 應予以糾正。 在該種情況下,如果仍按公式 計算負債資金成本就不正確了 。這是因為 ,在該種情況下 ,負債的 用資費用已不具有所得稅抵免效應 如前例,假定該公司虧損額為 50 萬元 ,其他條 件不變 。透過計算分析可以知道 ,即使該公司不發 行債券 ,不必支付債券利息 ,其稅前利潤不過為零而 (當虧損額大於負債的用資費用時,即使不發行債 券也改變不了虧損的事實) ,該公司發不發債券都不 會對所得稅產生影響 。換言之 ,該公司並沒有因為 發行債券支付 50 萬元的利息而取得少交納所得稅 的好處 ,並不具備所得稅抵免效應 。此時 ,按公式 財會藝苑按前例計算則為 10005000 10 10005000 、當企業虧損額小於負債的用資費用時在該種情況下 ,按公式 計算負債資金成本也是錯誤的 當企業的虧損額小於負債的用資費用時,相當 於虧損性的那部分用資費用並不具備所得稅抵免效 ,只有超過虧損額部分用資費用才具有所得稅抵免效應 。仍以前例來說明 ,假定前例中該公司本年 虧損額為 30 萬元 ,在該公司發行債券支付了 50 元債券利息後,該公司才虧損 30 萬元 ,此情況下 公司不需交納所得稅。如果公司不發行債券則會盈 20萬元 ,顯然 50萬元的用資費用並不都具有 所得稅抵免效應 ,相當於虧損額的 30 萬元用資費用 並沒有得到少交納所得稅的好處 ,只有其中超過虧 損額的那部分用資費用即 20 萬元才具有所得稅抵 免效應 按全部用資費用50 萬元計算抵免額是錯誤 。因此,在該種情況下 ,該債券資金成本為 揮汗灑荒坡 30萬元 20萬元 10005000 計算就會因為高估所得稅抵免額而低估負債資金成本 由此可以得出在該種情況下負債資金成本的計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