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工程物資盤盈、盤虧、報廢及毀損的處理方法《企業會計制度》在第28條及“工程物資”科目中規定,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後的差額,工程專案尚未完工的,計入或衝減所建工程專案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工程物資盤虧、報廢或毀損的處理 (1)建設期間(未完工)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淨損失: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盤盈的工程物資做相反分錄。 (2)非建設期間(已完工)分兩種情況: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工程物資(批准前先將工程物資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①在籌建期間,經過批准後將淨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非籌建期間,經過批准後將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批准前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借:營業外支出 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由以上可知是不區分正常原因和非正常原因的。 2、在建工程報廢或毀損的處理 (1)如果是正常原因造成的 ①如果在建設期間,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記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例如A專案報廢,記入繼續施工的B專案,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B專案 其他應收款等 貸:在建工程――A專案 ②如果在非建設期間 在籌建期間的經過批准後將淨損失計入管理費用;非籌建期間,經過批准後將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2)由於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的處理: ①籌建期間 借:管理費用 其他應收款等 貸:在建工程 ②非籌建期間 借:營業外支出 其他應收款等 貸:在建工程
不是。工程物資盤盈、盤虧、報廢及毀損的處理方法《企業會計制度》在第28條及“工程物資”科目中規定,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部分後的差額,工程專案尚未完工的,計入或衝減所建工程專案的成本;工程已經完工的,計入當期營業外收支。 工程物資盤虧、報廢或毀損的處理 (1)建設期間(未完工)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淨損失: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盤盈的工程物資做相反分錄。 (2)非建設期間(已完工)分兩種情況: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工程物資(批准前先將工程物資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①在籌建期間,經過批准後將淨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非籌建期間,經過批准後將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批准前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借:營業外支出 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由以上可知是不區分正常原因和非正常原因的。 2、在建工程報廢或毀損的處理 (1)如果是正常原因造成的 ①如果在建設期間,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記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例如A專案報廢,記入繼續施工的B專案,會計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B專案 其他應收款等 貸:在建工程――A專案 ②如果在非建設期間 在籌建期間的經過批准後將淨損失計入管理費用;非籌建期間,經過批准後將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2)由於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減去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的處理: ①籌建期間 借:管理費用 其他應收款等 貸:在建工程 ②非籌建期間 借:營業外支出 其他應收款等 貸: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