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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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孫榮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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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037813
有異議也正常。為什麼?因為一、傷情輕重程度不一有異議。二、醫生判斷開出的休假單時間確有偏差引有疑點。三、患者與醫生雙方近親或友情間關係存在,引人質疑等。綜上三點,所以就是有異議產生的原故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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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Y127275034
有啥異議,這個不是你想開多久開多久,要是給你開個休息一年你肯定沒異議。很多人都是這樣,讓醫生多開,這個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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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開元53
醫生有醫生的判斷,病假條也要根據傷勢恢復情況分段開,比如你手指斷了,醫生會讓你先休息半個月,下次複診以後根據恢復情況再開半個月假條,還要再開藥,如此這般,不可能像民間說的傷筋動骨一百天,一下子給你開三個月假,所以,還是要聽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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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淮北日月升
對醫生開具的休息單時間長短有異議,一般是嫌開的時間短了。
1、醫生的權利是有限的,醫院有制度不允許醫生開具長時間的單子。如果認為單子期限不夠,可以在單子快到期的時候,再和醫生反映一下情況,如果需要延長,醫生會給予延長的。
2、如果因為訴訟需要提交誤工期限的證據,一般不宜過分多開。因為並不是當事人開多長時間法庭就認可多長時間,庭審中有個質證環節,對方有權利提出質疑,對不合理的期限,對方有權要求法庭調查,或者說做司法鑑定。
謝邀,不應該有異議。患有不能以自己的主觀意見來主導醫生。醫生會根據患者的病情會開出合理的病假。如果你病假期滿,傷情還沒好轉,可以再到醫院去檢查,治療,配藥。醫生會根據你的傷情情況繼續開出病假條。除非你和醫生有怨仇,醫生故意刁難你。不然的話,醫生會給你開出合理的病假,讓你得到休息直至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