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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葉明7954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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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遇見
現實是這種情況只有兩條出路:
1,有經濟條件的話送到相關的治療機構,定期探視。
2,不具備經濟條件的話,那就基本宣告這個家庭掉入了一個泥潭中,根據經驗來說,往往這種病人身體健康方面優於常人,也就意味著父母是不太可能照顧他或她一輩子,這也是之前回答過的一個問題,為什麼一個母親在臨死前要把親生孩子生命終結。父母的離去意味著他將不能得到最基本的照顧。
當然,隨著社會進步,國家政策的完善,經濟的發展,這些人會得到更好的照顧,但是需要一個過程,只能希望這個過程很短,更多的人得到照顧,畢竟每一條生命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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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思呈
首先想說,希望這種家庭要儘快尋求社會福利保障和延助,要把自己的困難向鄉政府鎮政府甚至上一級政府反映。
其次想說幾個聽到的故事。
由於醫療條件和醫學常識的侷限,在鄉村殘疾人士和智障人士的比例要遠高於城市。據家裡鐘點工的親戚說到村子裡有幾個比較熟悉的家庭,各有一個智障兒子。
家庭A的兒子是自閉症,連理髮都不願意出門,父母想用換婚的辦法給他找一個妻子,但一來家庭經濟困難,二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找來的人,也同樣會逃走的。
家庭B的兒子是典型的智力障礙,父母的經濟比較好,所以用半買半換的方法幫他娶了一門婚事,是一個啞巴,果然沒多久,啞女就跑得沒影沒蹤了。
家庭C的案例更加慘烈,父母透過尋找的方法,為精神失常的兒子找到另一個有同樣問題的兒媳婦,兒媳婦嫁出來沒多久,成功地生下孫子。這個外鄉來的兒媳婦使命已經完成,公婆不願意再留她在家裡,因為在家裡反而危險,比如她抱孩子,有可能讓孩子受傷甚至憋死。於是“瘋兒媳”就這樣又被趕出了家門。
還有一個家庭D,選擇了另一個辦法,就是收養一個正常女孩作為養女,事實上的含義則是童養媳。在正常女孩成長到不可控制之前逼迫完成這個婚事。但這個養女在成年後成功地嫁給了外鄉人。
其實,在另外一個村子,我還聽到了家庭E的故事。
那是一個健康的女人,從外鄉嫁過來。她知道她要嫁的這個丈夫是一個智障,但她藉著這個機會,可以給家裡的弟弟妹妹一些受教育的機會,當家里人都因為她的幫助獲得生活上的改變。
當然現在民間的觀念也在進步,旁觀的百姓都會認為對智障人士而言買賣婚姻(尤其是以童養媳方式)不合理且不人道,希望社會各方面的進步讓農村生活的幸福指數不斷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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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例子。我家隔壁的隔壁一家就有個智障的女兒,今年差不多也二十五歲左右。給家庭帶來的幾近一場災難,精神類的疾病一般沒有有效的治療方法,加上又是在農村,也沒有條件接受治療。現在她的情況一如往常,沒事在村裡轉悠,嘴裡嘀咕著別人聽不懂的話語,有時候見了小孩子就去追逐,小孩們都很怕她。作為她的家裡人,也為此承受了很多。因為這個,她父母在村裡都抬不起頭,因為老話常說做了缺德的事,生出來的孩子才會這樣,因果報應。她有個姐姐,也到了適婚的年齡,但家裡有個這樣的人,誰還敢娶她(害怕遺傳性精神病)。無奈之下,找了一個窮苦地方的上門女婿。
生活不易,這樣的家庭更加讓人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