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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藍黑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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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務新觀察
自從今年“資管新規”實施後,所有保本理財產品都將要退出市場,其中也包括銀行理財產品在內。
因此,廣大投資者尤其是普通使用者更要轉變理財觀念,並提高自己的風險防範意識!像過去那種將錢交給銀行就可以做甩手掌櫃的時代再也不會有了。
也就是說,銀行理財的風險也照樣存在,甚至我們國家也是允許銀行破產或倒閉的。但中國2015年出臺並實施了《存款保險條例》,讓很多人意識到原來銀行也不是絕對靠譜。根據條例規定,銀行將對於存款50萬元以內的部分,實施限額賠付。也就是說,如果你在銀行存款金額大於50萬元而遇上銀行破產後,超過的部分就看運氣了,也可能一分錢拿不到。
另外,就算是銀行的保本理財產品也並非絕對安全,其實它本身就存在一定風險的。所謂的保本理財指的是最大限度保障投資者的本金不虧損的一種理財產品。主要有兩種,即保本保息和保本浮動收益。一般情況下的前者不僅保障本金無憂,還能保證一定收益;而後者則對收益不作要求。
然而,投資者買入保本理財產品時,一定要仔細閱讀理財合同,尤其是要注意本金保障的期限,俗稱“保本期限”。在這個期限內,投資者即使贖回,本金也不會受損。且保本期限一般都是3或5年的,但當投資期限超過這個期限後,本金髮生虧損的風險要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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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冀蒙嘉澍
投資者在銀行所購買的理財產品發生虧損時,銀行無需承擔責任。至於原因有如下方面:
1.正常情況下,當投資者首次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時,銀行都會要求投資者進行風險承受力測評。以便於投資者對於自身的投資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等有系統性的瞭解。同時也便於銀行根據投資者的投資偏好推薦相符合的理財產品。
2.無論為銀行直銷亦或代銷,在理財產品頁面的顯著位置均有標註類似“非保本、低風險”等風險提示關鍵詞,以便於投資者篩選符合投資需求的理財產品。
3.與此同時,在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提示函》及《產品說明書》中,會詳細的列明該產品的型別,風險評級、有可能遇到的不可控的政策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利率及通貨膨脹風險、稅收風險、資訊傳遞風險、不可抗拒及意外風險等眾多風險,而且在閱讀了解清楚所面臨的風險後,投資者必須填寫並簽署自願承擔風險承諾書,以再次明確承擔責任。
既然存在如此多的風險說明與提示,再加上投資者書面承諾願意承擔所涉及的投資風險,那麼當銀行理財產品出現虧損時,為何還要銀行承擔責任呢?如此做法不但絲毫不具有契約精神,而且也不符合近期資管新規做出的銀行要打破剛性兌付,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投資者要自行承擔投資風險的政策。那麼銀行更加無需承擔責任。
再通俗點說,賺了歸投資者的,賠了銀行兜底,那哪家銀行還願意發行理財產品呢?您說是這個理不?
回覆列表
當然不負責。
現在銀行在售的理財產品大多數都是浮動收益型,而且會在產品說明書中標示的很清楚,風險提示在你購買前,購買時都會一再提醒,目的就是免責。
想想不虧就存大額存單或者國債,最穩妥。其次就是貨幣基金,一般也沒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