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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李7697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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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布衣231174221
公交車急剎,是正常的操作。
公交車為什麼要急剎,總會有原因的,他不會無原天故的知殺,只要原因正常,就無所非議。
乘客甩出兩米摔死。她為什麼被甩出去了,難跡未關車門?甩出兩米遠,一般說來不會死,只是傷。死亡的真正否因是什麼?
我沒有去事故現場,分析不出一米原。只要找到了事故原因,就會找到事故責任,才知適誰負多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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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求人不如求己46310701
我覺得公交車駕駛員的責任相對來說比較小,也基本上沒有責任。畢竟公交車駕駛員急剎車也是為了車上乘客的人身安全著想,這是一個司機的正常操作汽車的行為。
而這名女乘客在公交車上身亡了確實非常可惜,但是我們也不得不認真思考一下,為什麼其他的乘客沒有出事?為什麼偏偏這麼倒黴的事情發生在她的身上?如果她能夠嚴格遵守乘坐公交車的相關規定,比如車上有座位的情況下她沒有坐,那麼這就是她自己沒有安全意識了。如果車上確實沒有座位了,那麼這個女性也確實是可以採取其他的措施來保證自己的安全,公交車上面都會有手拉環,或者是一些欄杆可以固定住自己的身體,以防汽車在急剎車的時候自己被甩飛。很顯然這名女乘客並沒有採取相關的安全措施,固定住自己的身體。而她畢竟是一個成年人,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而相信這輛公交車上面還有其他的乘客,他們都能夠不出這麼大的事情,顯然,這起事故與女乘客自己的安全疏忽還是有很大的關係。畢竟公交車駕駛員在道路上行駛的時候,誰也避免不了出現急剎車的情況,並且急剎車只是駕駛員的一個非常普通的保障乘客安全的駕駛行為,這個行為本身並沒有錯。因此我個人是認為公交車駕駛員沒有什麼責任,事故的誘因是女乘客自己沒有安全乘車的意識。畢竟出現這種讓人唏噓的事故在全國來說是很少很少發生的。
但是畢竟死者為大,尊重生命的同時,公交公司或者駕駛員還是應該承擔一定的經濟賠償責任,也就是盡人道主義,同時希望廣大乘客乘坐公交車的時候,一定要自己注重自己的人生安全,沒有座位的時候,一定要手扶著欄杆或手套的手拉環固定住自己的身體,希望以後類似的事情永遠不會再發生。
回覆列表
首先要查清事實。
女乘客作為成年人應當知道,在公交車上應當抓緊扶手。可以透過監控影片查清女乘客在事故發生前是否抓緊了扶手。
如果抓緊了扶手但仍然摔倒,說明剎車產生的力量已經超出了人體的力量。在此情況下,交公司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如果發現女乘客沒有抓緊扶手或者沒有抓扶手,則女乘客對於事故的發生,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既所謂次要責任。
民事賠償的原則是過錯原則。即一方有過錯,且過錯與發生的危害後果,存在因果關係,則必須承擔賠償責。
本案中,公交車的過錯是非常清楚的,毋庸置疑,需要查清的是乘客有沒有過錯。
另外,因為公交車有義務保障乘客的安全,所以即便乘客因為沒有抓緊扶手,而摔倒受傷,其所承擔的責任應當是很小的,應當在損失總金額的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