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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天房知道

    對於購房者來說,自己所購買的期房,房企被成功收購後利大於弊,對於收購方來說有利可圖,對於被收購方來說迫於無奈,但整體上還是比倒閉破產強。

    1、對於已經簽訂購房合同的購房者來說利大於弊。

    (1)收購過程中是漫長的,購房者所購買的是期房,對於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的購房者,在房子的交房上可能會面臨與前房企約定的交房時間發生變動,但至少交房有望,還不至於買了個爛尾樓。

    (2)對於未簽訂購房合同的購房者,可能面臨開發商債務清算時,是否涵蓋進去,沒有被收購要約包含進去的,新的房企(收購方)可能不認可購房者已經交了的購房款。

    (3)總的來說,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的房企出現資金鍊斷裂的問題,若是開發商直接倒閉,購房者面臨的、則可能是“爛尾樓”錢房兩空;反之開發商資金鍊出問題,但有被新的地產企業成功收購後,房子還是有望得到交付使用。

    2、對於收購方,有利可圖。

    請相信房企之間的收購、併購、重組等,均是有利可圖。收購方在收購一家資金鍊出問題的房企時,前提是對該房企做足了盡調,包含被收購房企名下資產、土地儲備、負債、糾紛等方面,綜合各個方面的因素來決定是否要收購,確定收購的前提是收購對方之後對自身的發展起到一定的助力作用。

    3、對於被收購方,還有被收購的價值。

    部分房地產企業資金鍊出問題是在所難免的,不同房企的結果也大不相同,有直接就破產倒閉了的,也有被其他房企直接收購了的,但是房地產商資金鍊出問題後能否被收購,這是看有沒有收購的價值,例如:淨資產、負資產、地圖儲備、在建樓盤進度、竣工待交房樓盤、債務糾紛、合同糾紛等各方面的綜合。

    總之,房地產企業之間的收購方與被收購方,收購的是全部資產和權利、義務。

  • 2 # 購房至簡

    弊端是肯定存在的

    一、對於購房者而言

    購房者從前一個房地產商手上買的房子,卻要在另一個開發商手上拿房子,如果收購方和被收購方沒有銜接好,購房者很大可能將會面臨:

    1、【房屋延期交付】

    這種延期叫做非正常延期,有可能是因為在施工、人員的管控上沒有進行很好的交接,也有可能是因為現開發商收購後沒有過多的資金繼續開展施工,購房者可以經過申訴獲得延期期間的賠償。

    2、【房屋配置和質量有變】

    收購方為了節約成本獲得更多的利潤空間,可能在一些產品質量和小區配置上動手腳,購房者在最終驗房環節要核對之前簽訂的購房合同,保證自己的最大利益。

    3、【品牌認可度降低】

    開發商變更就是開發商品牌變更,有些購房者會有心理落差,有可能會對新接手的開發商難以接受。

    二、對於收購方而言

    房地產商資金鍊出問題,被收購,收購方獲得的不僅僅是其產業,還有其債務,如果收購方資產流動性差,對前者的債務消化的不夠好,很有可能拖垮自身,造成該樓盤持續性爛尾。

    這些弊端都是相對而言的

    畢竟資金鍊已經出現了問題

    如果不被收購造成爛尾的話更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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