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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再來1瓶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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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官天竹
最近高鐵不讓座的男子火了一把,濟南鐵路局釋出訊息稱該男子失德不違法,我不這樣認為,明明是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怎麼就不違法呢?果然,第三天,該男子就收到200元的罰單。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如違規上訪堵單位大門,影響正常辦公秩序,發生醫療事故當事人不透過正常渠道解決而圍堵醫生影響正常醫療秩序。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如在商場裡面騎腳踏車影響購物人群不聽管理人員勸阻的行為。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如這個不讓座男子的行為已經明顯影響到,干擾到他人。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如前段時間的那個因為老公沒趕上車而扒車門阻止高鐵開車的女教師。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如干擾村委正常換屆選舉,阻止村民正常投票的。
另外,還有散佈謠言、謊報險情、尋釁滋事都可以算是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認定擾亂公共秩序行為要有以下幾個特徵:
1、侵犯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即人們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2、客觀方面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3、主體是具有責任能力的公民。即年滿14歲的自然人。
4、主觀方面是故意。
總之,作為一個公民,要在守法的基礎上實施自己的行為,一切以法律為準繩,不做違法的事,愉快學習,快樂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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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騰廣戶
1受社會秩序影響。
2受周圍環境影響。
3受身邊朋友影響。
4受家庭教育影響。
5受遺傳基因影響。
總之,大部分昌者狂者得勢得利,大部分弱者貧者受欺受辱。有好多事件都得從大方向去想,為什麼會產生如此個性,如此問題,片面的解釋是得不到全面的影響及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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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這個問題和“街上遇到老人跌倒該不該扶”是一個性質的問題,我們到底是該懷揣正義感對待世界?還是冷漠無情,自己過得好就可以?我認為前者一時艱難,但長久來看是最好的,做一個正義感的人。
懷揣正義感這在理論上是最好的選擇,但是現實中往往不是。當面對違反公共秩序的人,你如果懷揣正義感站出來指責,可能並沒有什麼效果,周圍的人該看熱鬧還是看熱鬧,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是社會的一個常態,古往今來,我想大家遇到過不少熱心為大家服務結果卻很淒涼的例子吧。這是一個很可悲的現實,我並不是說懷揣正義感不好,社會的進步需要正能量的懷揣正義感的人和事,可是真的很難。但是不管如何艱難,我都希望懷揣正義感的人越來越多。
冷漠無情,只為自己。古語有云: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一切從自身利益出發在小眾的角度是天理,但是在大眾的角度卻不提倡,所以並沒有什麼誰對誰錯。為大家不是容易做的,但是社會的發展很需要。希望大家冷靜思考,勇敢站出來弘揚社會正能量。
回到主題,社會的進步需要我們摒棄違反公共秩序的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管怎樣,工作生活我們都該講究規矩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