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版小學數學三年級下冊的混合運算的例1:
一共用去的錢=買筆記本的錢+買書包的錢,買書包的錢已知,買筆記本的錢未知,所以要先算買筆記本的錢,再加上買書包的錢。
分步列式:5×3=15(元) 15+20=35(元)
綜合算式:5×3+20或20+5×3,不管5×3(表示3本筆記本的價格)在前還是在後,根據算式的實際意義,我們都是要先算5×3的。
找回的錢=付出的錢-用去的錢,付出的錢已知,用去的錢未知,所以要先算用去的錢。
綜合算式:50-15×2,15×2表示2盒水彩筆的錢,根據數量關係式,我們要先算用去的錢,所以要先算15×2。
綜上所述,乘法和加減法的混合運算,根據實際意義,乘法擁有計算的優先順序,所以要先算乘法,再算加減法。
除法和加減法的混合運算也是同理,為什麼先算除法也是從實際問題的意義出發的。
另外,如果單從乘法的意義來看。相同數字相加可以寫成乘法,20+5+5+5=20+5×3,如果先算20+5就成了25×3,原式就應該是25+25+25了。
接下來是我瞎掰的:
既然實際問題中需要我們先算乘除法,再算加減法,那麼脫離了實際問題的算式,是不是也應該先算乘除法,再算加減法,來和實際問題的中的演算法保持一致?
蘇教版小學數學三年級下冊的混合運算的例1:
一共用去的錢=買筆記本的錢+買書包的錢,買書包的錢已知,買筆記本的錢未知,所以要先算買筆記本的錢,再加上買書包的錢。
分步列式:5×3=15(元) 15+20=35(元)
綜合算式:5×3+20或20+5×3,不管5×3(表示3本筆記本的價格)在前還是在後,根據算式的實際意義,我們都是要先算5×3的。
找回的錢=付出的錢-用去的錢,付出的錢已知,用去的錢未知,所以要先算用去的錢。
綜合算式:50-15×2,15×2表示2盒水彩筆的錢,根據數量關係式,我們要先算用去的錢,所以要先算15×2。
綜上所述,乘法和加減法的混合運算,根據實際意義,乘法擁有計算的優先順序,所以要先算乘法,再算加減法。
除法和加減法的混合運算也是同理,為什麼先算除法也是從實際問題的意義出發的。
另外,如果單從乘法的意義來看。相同數字相加可以寫成乘法,20+5+5+5=20+5×3,如果先算20+5就成了25×3,原式就應該是25+25+25了。
接下來是我瞎掰的:
既然實際問題中需要我們先算乘除法,再算加減法,那麼脫離了實際問題的算式,是不是也應該先算乘除法,再算加減法,來和實際問題的中的演算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