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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29方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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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cel風采
這個問題我覺得要分三種情況來說:
1.首先只是分居,而不是離婚,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是不帶孩子方出撫養費。
2.如果帶孩子方沒有工作,肯定要出撫養費,自己的孩子老婆又不是別人,這跟分居沒有多大關係。
3.如果雙方都有穩定的工作,可以協商一人一半的撫養費。
4.最後我想說的不管是離婚了,還是在矛盾期,這是大人的事,孩子是無辜的,撫養費一定要給,否則就違背了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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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任律說法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進行撫養是法定的義務,這種義務不因父母是否離婚而消除或者受到影響,無論父母是否離婚都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當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只是對於分居而言,畢竟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還存續,原則上在沒有離婚的時候,夫妻雙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無論哪一方支付的撫養費都應算是用共同財產所支付的。所以對於不帶孩子的一方有可能會主張,因為沒有離婚,雖然孩子由一方進行撫養,但是實際上仍然是用共同財產所支付的撫養費,所以未撫養孩子的一方不應另行支付。我們認為,這種主張對於孩子的成長其實是不利的。
對於長期分居的夫妻雙方來說,雖然他們之間未離婚,原則上各自的收入仍屬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於長期分居的狀態,其實是相當於各自的收入歸各自所有,如果允許未撫養孩子的一方不承擔撫養義務,而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用自己的工資收入撫育小孩,另一方的收入由其自己支配,顯然無論是對一方配偶來說,還是孩子都是不公平的。
一旦撫養孩子一方的工資收入有所減少,不能滿足兩人的需求,將影響到孩子的成長。而且,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不僅僅是金錢的給付,更重要的表現在父母對子女感情、學習和生活上的關心和愛護。不能以未離婚,收入為夫妻共同財產為由推卸法定的撫養義務。所以從切實保障未成年子女成長的角度,應當賦予未成年子女有向未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或母主張撫育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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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蔣閒言
別說夫妻分居就是離婚,在孩子的撫養問題上,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孩子是父母雙方的,在不具備獨立生活條件的情況下,夫妻雙方都有共同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在分居期間,不帶孩子的一方應該付給孩子撫養費,而且受法律保護。
回覆列表
夫妻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分居期間夫妻雙方都有義務撫養孩子。一方不跟孩子共同生活,則有義務提供孩子撫養費。若其不提供孩子撫養費,撫養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孩子的名義起訴,要求其提供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