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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659800814593

    東漢學者許慎給“六書”下定義是:

    象形者,畫成其事,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轉註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是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古文字構成規則的概括和歸納,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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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釋義:

    1、象形。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

    2、指事。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中較抽象的東西。

    3、形聲。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

    4、會意。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所以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

    5、轉註。屬於“用字法”。各說文家解釋不同。大致有“形轉”“音轉”“義轉”三說。

    6、假借。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表 ,這種跟借用的字的形義完全不合的字就稱為假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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