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展高層論壇近日在北京舉行。百度集團董事長李彥宏談到了資料保護和使用者隱私的重要性,“在過去的幾年當中,中國越來越認識到這個問題,而且也一直在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建設”,不過,李彥宏也表示,中國人相對開放,對隱私問題沒有(外國人)那麼敏感。“如果用隱私來交換便捷性或者是效率的話,很多情況下,他們是願意這麼做的。”
此言一出,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和爭論。有很多網友直指,“你們竊取使用者的隱私,把黑心的醫院推送給病人牟利,這就是你們在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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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明堂
“用途、安全、收益”是對把隱私交換出去要考慮的三個點。
這裡的隱私我更願意稱之為“隱私資料”。例如你搜索了“COROLLA”這一個關鍵詞,搜尋引擎統計了有100個人今天搜尋了“COROLLA”,這是搜尋引擎的“經營資料”。而如果搜尋引擎把“你搜索了COROLLA”這一資訊也記錄下來,那搜尋引擎是在記錄你的“隱私資料”。
隱私的用途是否用於對個人有益的地方?如果隱私資料的收集方,把這些資料用於改善使用者體驗、提高生產效率、節約生產成本等最終能給隱私資料的出讓方帶來實惠的地方,這樣的一次資料交換無疑是正面且有意義的。但如果隱私的收集方把這些資料用來差異化定價(大資料殺熟)、營銷導流、人肉搜尋等最終會給隱私資料的出讓方帶來不利的地方,這樣的資料交換是危險且不合道德或法律的。舉個栗子,近期某打車平臺曝出“大資料殺熟”,即對於經常在同樣的起點與終點往返的人,利用其對打車軟體及這一路線的依賴性,收取比不常打這一路線的客戶更高的價錢。這樣的隱私應用,試問誰會歡迎。而另一例子是,如果你在社交平臺、搜尋引擎或購物平臺上搜索了某些關鍵詞,那麼其他的幾個平臺會聯動起來,對你投放對應的廣告。比如搜尋馬爾地夫,那可能會向你投放機票、旅行社、泳衣等等的廣告。這樣的投放大部分時候是好的,但如果你搜索的是前列腺炎,被投放了相關的醫院廣告,又剛好被同事、朋友、家人看到,想來也是尷尬無比。所以,隱私的用途是一個重要的點,如何應用,是隱私的擁有者(每個人),願意分享這些“隱私資料”的關鍵點之一。
隱私的安全是否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前段時間,有媒體報導某公司透過對某國士兵手機安裝的運動軟體進行資料收集,分析出最多人跑步的地方就是軍事基地。這樣的案例聽來不可思議又合乎常理。小到個人來說,社交軟體從技術上來說,可以收集到個人的人脈、口頭禪、位置、手機號碼等資訊。經過資料加工後,完全可以像犯罪心理學家一樣,對個人進行“心理素描”。如果你的競爭對手根據這份素描來對你的人格缺點進行攻擊,那你將如何防備?聽了上面的例子,隱私安全性的重要程度毋庸置疑。而具體收集這些資料的公司是如何儲存這些資料的,是否有監管機構來保證這些資料的安全性,這些資料又有多少人能夠獲得?這些問題還沒有得到合理的解答,目前這一階段,我們對隱私的安全性其實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隱私的收益是否反饋到了隱私出讓者的身上。資料的產生者,也就是隱私的所有者,其實應該得到分享隱私資料的紅利。這一點與第一點用途,是不同的。用途更多的是說資料的使用,而這一點更多討論的是資料的價值。分享隱私,和填寫問卷是同樣的性質。只不過填寫問卷是每個人都知情自願的,而隱私常在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被人分享。隱私被網際網路企業加工成大資料用於盈利,被號碼販子賣給詐騙集團,賣給房產中介。他們可曾支付過你一分錢?如果他們不曾支付,那這些隱私是否可以確定為他們是盜取了你的資訊用於商業目的。這是否會構成法律上的糾紛呢?
解答了上面的三點後,我們才能夠正視出讓隱私換取其他事物這一事情,當每個人對隱私進行權衡後,隱私資料才能被正視且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