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史,個人史,家族史,婚育史等是書寫完整病歷的規定和要求,主要是瞭解患者這些方面的具體情況。這樣的病歷又叫大病歷。 大病歷是完整病歷的通稱。大病歷一般是指臨床醫師在診療計劃中的全部記錄和總結,它反應了疾病的全過程,包括病人的發病,病情演變、轉歸和診療計劃。完整病歷是確定診斷、制定治療和預防措施的依據,也是臨床、教學、科學研究的真實可靠的素材,更是重要的法律依據。編寫系統而完整的病歷是醫師必須掌握的一項基本技能,臨床醫師必須努力學習,以極端負責的精神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進行病歷的採集和編寫。 包括以下內容:
1 一般專案
2 主訴
3 現病史
4 既往史
5 系統回顧
6 外傷及手術
7 過敏史
8 個人史
9 婚育與月經
10 家族史
11 體格檢查 ▪ 生命體徵 ▪ 一般情況 ▪ 面板及粘膜 ▪ 淋巴結 ▪ 頭部及器官 ▪ 頸部 ▪ 胸部 ▪ 橈動脈 ▪ 周圍血管徵 ▪ 腹部 ▪ 肛門及直腸 ▪ 外生殖器 ▪ 脊柱及四肢 ▪ 神經系統 ▪ 專科情況
12 器械檢查
13 摘要
14 最後診斷
15 初步診斷
16 依據及鑑別
17 診療計劃
18 記錄備查
既往史,個人史,家族史,婚育史等是書寫完整病歷的規定和要求,主要是瞭解患者這些方面的具體情況。這樣的病歷又叫大病歷。 大病歷是完整病歷的通稱。大病歷一般是指臨床醫師在診療計劃中的全部記錄和總結,它反應了疾病的全過程,包括病人的發病,病情演變、轉歸和診療計劃。完整病歷是確定診斷、制定治療和預防措施的依據,也是臨床、教學、科學研究的真實可靠的素材,更是重要的法律依據。編寫系統而完整的病歷是醫師必須掌握的一項基本技能,臨床醫師必須努力學習,以極端負責的精神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進行病歷的採集和編寫。 包括以下內容:
1 一般專案
2 主訴
3 現病史
4 既往史
5 系統回顧
6 外傷及手術
7 過敏史
8 個人史
9 婚育與月經
10 家族史
11 體格檢查 ▪ 生命體徵 ▪ 一般情況 ▪ 面板及粘膜 ▪ 淋巴結 ▪ 頭部及器官 ▪ 頸部 ▪ 胸部 ▪ 橈動脈 ▪ 周圍血管徵 ▪ 腹部 ▪ 肛門及直腸 ▪ 外生殖器 ▪ 脊柱及四肢 ▪ 神經系統 ▪ 專科情況
12 器械檢查
13 摘要
14 最後診斷
15 初步診斷
16 依據及鑑別
17 診療計劃
18 記錄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