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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明哥聊求職

    有權拒絕,但最好注意拒絕的方式。

    最好是:我有事,實在不能推,沒辦法,參加不了。

    真有事還是假有事,不重要,表現出來不得已和很為難,是關鍵。切記,事一定要說的有鼻子有眼,撒謊也要花點心思,別聽著就和胡編亂造一樣,透著那麼敷衍……

    拒絕,也是需要技巧的,說點善意的謊言,比直懟強。

    “老闆,週末是休息時間,不好意思,我不能來開會。”“年輕人,你很實誠也很直接,我喜歡!內什麼,你叫什麼名字?下週一去下人資部,讓她們給你開一個離職證明……”

    按理說的事很多,但是如果你上個班,天天和老闆講勞動法,恐怕,會死的很難看。

    無論是小公司還是大公司,都很難避免不在工作時間以外“開會和培訓”,多多少少都有佔用員工休息時間的可能,但需要這麼較真嗎?

    反過來想,員工按理說也應該天天上班,但你也會有請假的時候,不是嗎?

    如果狀況不頻繁,不想去找個託辭就好。

    但真是非常頻繁,影響了你的生活,託辭這招就不領了,偶爾用下可以,次次都用不現實,也許,你要慎重的考慮下,是不是需要跳槽了……

    一般而言,基層員工在工作之外的時間開會或培訓,應該不多,建議能忍就忍了,不必這麼剛烈。往往被佔用休息時間較多的,是管理層的員工,你在這個職位,個別情況不去,還說得通,經常不參加,老闆可能就要敲小黑板了。

  • 2 # 小石頭看大電影

    從勞動法的角度講,必須有權拒絕!而且理直氣壯!

    但是,關鍵的來了。能不能拒絕,取決於你能否承擔拒絕所帶來的後果。如果能夠承擔得起,果斷拒絕,畢竟八小時之外的時間屬於自己。如果害怕因拒絕帶來上司穿小鞋的風險,那還是勸你別拒絕。因為在你猶豫的那一刻起,就證明了你負擔不起拒絕帶來的後果。

    難道說,就只能做一隻順從的小綿羊了嗎?任人宰割?

    當然不是!還是有機會為自己爭取儘可能多的利益的。

    下面,就以入職3年,正處於職業上升期的人為例,講一下如何爭取利益。

    處於這個職業階段的人,經常會被上司以前途為藉口,威逼利誘,去參加一些心不甘,情不願的培訓和會議,但又敢怒不敢言,生怕被穿小鞋,非常具有代表性。既然不能拒絕,那就儘可能去借助這些機會去展示自身。

    首先,絕對不要扭扭捏捏。既然知道了拒絕的後果你自己承擔不了,就不要給上司留下不積極的印象。當得知要去參加這類會議或培訓時,要問清楚時間,地點,以及上司想透過會議得到的資訊。大大方方地去承受折磨,千萬不要扭扭捏捏和上司說一大堆難處。除非你的難處能讓上司聲淚俱下,甚至是慷慨解囊相助。

    第二,參加完會議和培訓後,要及時對效果向上司反饋。注意,這是一條能夠避免你陷入無休止地充當“替身”的重要資訊。如果培訓或會議對你感觸良多,或者是有收穫,那一定要大方地,詳細地告訴你的上司,加深你積極上進的人設。如果會議或培訓乏味無聊,也要把你對主講人的看法說給上司聽,也許你的上司和你一樣也是迫於上級領導的淫賊不得不安排人參加,你也相當於給了他提供了擺脫麻煩的炮彈。也同時證明了你的能力已經處於這類低水準培訓之上。

  • 3 # 定驚丸

    快人快語,不繞圈子。工作時間以外的“開會和培訓”,員工有權拒絕,而且如果之前已經多有發生,公司又未透過換休和加班費給予處理的,在員工提出勞動仲裁時,也能獲得一定經濟補償。

    一般情況下,公司作此安排,無非是平時的工作負荷就比較滿,正常工作時間內,確實是沒有辦法擠出合適檔期,或者理所當然把公司的“開會和培訓”,當成每個員工都樂於接受的機會和福利,只不過在這裡,公司的確一廂情願了一點。試想平時工作已經很飽和,再有上進心的員工也需要一定私人時間和空間,或放空調整休息,或用於家庭生活,一唯強調事業為上,工作第一,本身就是一種不健康、不長久的企業文化現象。

    但現實狀態下,對於公司也是無奈之舉,當下經濟大環境有多惡劣,只有當老闆的人最清楚明白,員工關心的是薪酬工資和福利獎金,一般層面上很難感同身受。一方面是生存,一方面是更長期的生存,好多公司活得格外不易,也難免會對員工提出更多嚴格要求。“開會和培訓”,只要不是為了領導虛容心,一般都是解決重大問題,達成溝通一致,促進管理效果,以及在培訓中共同學習,促進員工個體專業素質提升,進一步提升團隊整體實力,無論於公於私,這其實都不是一件壞事情。

    只不過,員工與公司在這個問題上,的確還需要多一些的相互理解。員工要更多關心於公司健康成長,因為只有公司經營有方,個人才有發揮和成就,如果公司遇到瓶頸期,需要個體作一定小我犧牲,自己也可靜默一下個人得失和集體利益的算式平衡。公司在特殊時期,也別太習慣於這種高強度管理模式,畢竟員工也有自己的私己生活,不可能精力像老闆一樣全部撲在公司身上,久而久之,對土氣和情緒甚至精力都是很大透支,結果自然欲速不達,得不償失。

    所以,個人理解,公司在管理必須前提下,可以適度利用體息日,進行重要的會議召開和培訓實施,但一定要把握分寸,鬆緊適度,而且儘可能提前與員工作好溝通,在確認員工沒有更多健康問題或分心之事,再作安排會更為妥當。事後儘量利用業務不忙的間隙,給予員工換休,或合理補貼加班費。員工本人,也要多多體諒公司,如果也還志在當下,願意與公司共進退,同成長,適當的休息日犧牲,換來更多是個體的學習機會,以及公司的更多資源匹配和晉升機會,這本身也不是算不過賬的一道題。

    或許有一天,當你自己開始創業,挾著條被子,天天吃睡在自己的創業園辦公室,你可能就能體會到,當年你服務過的那些老闆,在為公司發展扛盡一切、心力交瘁,太多的不得已而為之。

  • 4 # 天下論談

    “有權拒絕、無力拒絕”!

    如果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在工作以外時間安排開會培訓而又不安排調休或補助的話,肯定是不合法的。但現實當中,不能事事都拿法律法規吊著線去比較!你有權拒絕,可你真的能拒絕嗎?不能!在這個問題上糾結沒有任何意義!

    有一些行業,例如:銀行、通訊、郵政等視窗服務行業,正常工作時間都是需要提供服務的,不可能因為開會培訓把銀行關了、把投遞業務停了!所以在下班時間開會培訓是非常常見的,作為員工,應該理解。如果不是確實有事,還是儘量服從公司的安排。

    作為公司,既要考慮到自身行業的特殊性,也要考慮到員工的合法權益,儘量少舉辦一些全員參加的會議和培訓,能不開的儘量不開,或者是分批組織,合理調配工作與開會培訓的時間,儘量減少下班後開會培訓!

    作為體制內單位的員工,別說了,你必須無條件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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