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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貧僧擅長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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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左道的故事
短期內可能記錄統計工作量比較大,長期來說對社會的益處太多了
一:大大減少犯罪率,提高辦案效率 ,所有人的DNA資訊都記錄在案會讓膽敢挑戰法律的人都要三思而後行,因為哪怕罪犯在現場留下一點毛髮,一口唾沫或者體液,甚至一個菸頭都能檢測出DNA資訊,然後根據基因庫就能鎖定犯罪
二:拐賣兒童,中國每年都有兒童拐賣事件發生,這其中有一部分年紀太小,或者被拐去偏遠地區的很難找回,失去孩子的家庭痛不欲生,而DNA檢測就能有效的遏制這類悲劇的發生,透過人臉與基因雙重識別,找回孩子的機率將大大提升
三:維護社會穩定,再也不會出現養了幾年的孩子發現不是自己親生的這種事了,出軌率大大降低,而且DNA檢測還能發現遺傳性疾病,以便提前干預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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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遊戲與動漫
短期內,犯罪率,各種犯罪新聞會增加很多,離婚率可能成倍增加。但是隻要抗過去了,社會會更加穩定,就是一個不好容易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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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北神人
沒有這個必要吧,大多數孩子都是父母親生的,也不存在。非婚生的也不存在是別人的孩子的可能性。如果你真是有所懷疑,可以做這個鑑定,如果是正常生的小孩兒。都是沒什麼毛病的,沒什麼意外的發生的,你做這個東西。勞民傷財,耗費人力物力沒什麼用。
不要沒啥事兒,成天琢磨這些事兒,老尋思自己家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你這麼一琢磨,一座性別鑑定,萬一鑑定我真不是呢,那你就糟心了。
再說一個事情,既然誒鑑定也不是100%準確,也有一定誤差。當然誤差很小。但是萬一你要是說這個孩子是你親生的,但是鑑定第一人的時候,有誤差呢?這個誤差讓你攤上了之後,然後呢你就認為不是你親生的。你就會離婚或者做出一些其他的不理智的舉動。那麼這樣會導致很嚴重的後果,所以說新生嬰兒全都做DNA檢測。沒有必要多此一舉,浪費資源,讓你浪費人力物力財力。屬於畫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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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公平合理
應該把新出生的新生兒和父母都作DNA,只要丟了孩子一查DNA就能很快找到父母抓到偷孩子團伙,社會才會安定,我建議全國內所有人都做DNA,犯罪在逃的犯罪犯都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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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那老先生
這件事不能做,涉及個人隱私。原來戶籍上,每人有血型一項。實際是好事。便於社會管理和社會用血需求。但從來沒做。出生嬰兒醫學證明也無此項。主要從個人隱私考慮。有些人性生活亂。甚至雙胞胎都不是一個父親的。家庭穩定,靠夫妻忠誠決定。特別是女孩子應該注意貞潔。不是封建,而是社會道德要求。當然男人也不能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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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白最久
強制做鑑定能為國家機構確認以下幾點:一、孩子是否為拐賣兒童。二、孩子是否親生。三、為以後的罪犯提供早期擋案。四、用於醫學研究,找尋基因中的遺傳密碼。五、用於科學探索,找到人類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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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拾零
如果每個嬰兒出生,都強制性做DNA鑑定,對社會有什麼益處?這個事情現在的確不能做,如果做了,將對社會帶來極不安穩的因素。
因為將有許多的嬰兒被遺棄,他們生下來就沒有父親,現在的父親,與他的基因也不匹配,現在的父親也不承認。
所以也不會撫養他,這樣就製造了無數個孤兒,當然孩子是無辜的,也是無罪的,有錯的是他的媽媽。
在婚前生活放蕩,與多人隨意交往,沒有做好防控措施,有意無意的留下了這個孩子。
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建議女孩子們在準備結婚前偷偷的做一次孕檢,如果懷孕了,立即處理掉。
這樣大家相安無事,現在的女孩子太隨便了,他們追求性自由,性解放,一點兒不在意自己的貞潔。
當然也還有守身如玉的,現在見怪不怪,人們已經習以為常了,現在的男孩子肚量也大了,心胸也寬廣了,只力求不做免費的爸爸就行了。
婚後只要不給自己的老公戴一頂綠帽子,也就燒高香了,現在的男孩女孩戀愛自由,閃戀閃分。
戀愛時打到火熱,不到三天的功夫,大家就在一個屋簷下生活了。
混不到三月兩月的,又分手了,接著又尋找下一個目標,尋找新的刺激,換朋友像跑龍燈。
在60年代,70年代,80年代根本沒有這種現象,那時的女孩子都非常注重自己的貞潔,視貞潔如生命。
那時的男孩女孩,從戀愛到結婚,見不上幾次面,最大範圍的接觸就是握握手。
女孩子到男孩家玩是不在那兒過夜的,多數情況下還有媽媽和姐姐陪同,他們把最神聖的時刻一定堅守到洞房花燭夜。
如果誰家的女兒不小心失身了,這個女孩在當地就不好找男朋友了,人家就鄙視他,瞧不起他,還殃及到他的家人,大家的臉上都沒有光彩。
即使有人幫忙介紹物件,也是降級處理,作為廢品對待,找不到優秀的,般配的朋友了。
所以那時的女孩都守身如玉,不會隨意的委身他人。也不會婚前偷食禁果。更不會懷上別人的孩子。
那時非常在意人的思想品質,尤其是生活作風方面,大家更是小心謹慎,從不越池半步,否則禍及一生。
如果對所有的新出生的嬰兒進行DNA鑑定。可能會讓一部分的女孩子婚前會大大的收斂。
也許對社會對對家庭都有一定的好處。對婚姻的穩定和幸福有極大的促進作用。
這個提議是不現實的,是不會得到女孩子們擁護的,這裡麵包含著對女孩子的不信任,不尊重。
女孩兒為了得到尊重,必須先自己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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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信步走自己路
有意思的問題,為什麼要強制!
一段感情直播,道出了一個家庭的破滅的根源,就是做DNA導致的。
男的和女的生活了十年,一個小姑子看自己的侄子又聰明又漂亮,看看自己的哥哥憨憨的,長得也不出奇,心裡想不明白,偷偷拿了哥哥和侄子的頭髮去鑑定,結果真不是親生的,哥哥不信,自己親自去又做了一次。
不難想象會出現以後的結果,兩個人離婚了!女兒還被自己的母親趕出家門,告訴她從今往後,不準再踏入家門。
事情即使是事實,可人在幻覺中也會得到滿足。母親希望的就是“孫子”喊她奶奶,哥哥只希望一切都是假的!
真要這樣強制,戴色的帽子會不會越來越多?
離婚的家庭會不會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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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完璧
毫無益處,甚至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婚姻的基礎是:感情和信任。喪失了信任的婚姻沒有存在的必要。
從女人角度看DNA鑑定因為女人能確定孩子是自己的。從自己肚子裡生下來,是不是代孕的自己心知肚明。
除非女人自己去做代孕,而被醫生有意無意調換了受精卵。孩子生下來後,女人懷疑這孩子與自己沒有生物學上的聯絡。但絕大多數的女人都不會去做DNA鑑定,畢竟十月懷胎、一朝分娩,吃了千般苦,早與孩子建立了感情。
女人心情情願為男人生孩子,肯定是因為愛著那個男人。如果這個男人不信任自己,對自己辛苦生下孩子,都持懷疑態度,那與這個男人將如何相守一生?
面對疑神疑鬼的男人,遠離是最好的選擇。
女性獨立自強,如果想要孩子,可以擇優而生,自己養大孩子!
從孩子的角度一. 醫院抱錯孩子的案例
因醫生護士的失誤,把孩子搞混了。
一直懷疑的父母在十多年後,經過DNA鑑定,認回親生孩子。但孩子和養父母都已經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已經互相適應,最後孩子難以迴歸親生父母的家庭……
二. 一個真實的故事
小女孩是父母的獨生女兒,一直受到大家的呵護,特別是爺爺奶奶寵愛。
後來因媽媽與姑父勾搭成奸,父母打離婚官司。有旁人給父親出主意:小女孩不象父親,可以去做DNA鑑定,如果不是親生的,不但可以不出撫養費還可索賠……
鑑定結果是這女孩不是父親親生……爺爺奶奶同意兒子離婚,不要兒媳賠償,也不許公佈鑑定結果,小女孩繼續在這個家庭生活。
“父親”再婚後又生了一個兒子。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已經上中學的女孩子,得知自己的身世後,回到了外婆家。母親、外公外婆、小姨媽,對她的愛照常不變……。
爺爺奶奶卻放不下對“一手帶大的孫女”的愛,總是去孩子放學路上,去“邂逅”孩子……,倆位老人一直試圖挽回孩子,但孩子面無表情、不認、不迴應老人……。
兩個老人非常痛恨出鑑定主意的人,說:已經養了十多年,親生不親生又怎樣?不知道,她就永遠是我們的孫女啊……
從男人角度男人不比女人,孩子是否親生,確實沒有十足把握。
一切和諧的婚姻,都是基於愛情、基於信任。
沒有男人願意撫養別人的孩子,但撫養別人孩子的現象畢竟是極少數。
如果男人對女人說:孩子生下來就去鑑定,是我的我就養,不是我的就滾蛋。……
在男人角度,看似合情合理。
但換位思考,男人是如此居高臨下、如此不可一世,女人感受到的只有深深的屈辱……也許只有腦殘女才會給他生孩子吧?
沒有女人願意生活在不信任的婚姻中;沒有女人願意在屈辱感中,為不信任自己的男人,去飽嘗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之苦。
我的結論如果每個嬰幼兒出生,都強制做DNA鑑定,看似保護男性權利,實則會讓一般的男人沒有婚姻、沒有家庭、更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
大自然的設計,是非常奇妙的。男女的力量差異與生育差異,相得益彰……
男人想要孩子,首先要有女人願意為他生。
女人想要孩子,在於自己想不想生。
科技和社會的發展,又讓女性獨立生活的能力得到提高,女性依附男性而生存的現象越來越少……
現實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單親媽媽的現象,也證明了越來越多的女性,具備了單獨養育孩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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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TianBaiCha
國家已經有dna庫啦!
1.這是國家法規,跟信任沒有關係,長期看不會影響夫妻關係,即使發現了,對男女也是好事,省的以後發現,更悲催。
2.減少犯罪,破案率高。
3.優生優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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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簡微小故事
這個話題,爸爸們非常支援,一些媽媽們會非常反對,一些男人也會反對(自己做的事自己清楚)
說到益處,好處很多。但是短期內,各種新聞會漫天飛舞,離婚率上升,社會爭論加劇,反對聲不絕於耳,費用爭論,撫養爭論一大堆等等。。。。
但是好處在長期,這種做法首先保證了父母與孩子血緣關係的正確性,打擊了“杜鵑”行為,同時給亂性行為上了一道緊箍咒。
然後進一步提高社會的穩定性,促進了家庭的和諧,穩定了夫妻關係,增進了家庭信任。
我覺得還得加一條:DNA鑑定後以血緣定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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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忘川秋水9527
益處就是可以避免寶媽們出現一孕傻三年,在生完孩子把孩子忘在醫院裡了,在醫院抱錯孩子了,嬰兒在醫院被人販子偷跑拿去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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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點點停停
簡單的做DNA鑑定,個人覺得對社會好處不大;如果社會統一建立一個基因庫管理中心比較可行。解決拐賣人口,打擊犯罪活動,為醫學生命科學研究提供資料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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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深夜問心
強調下,如果是DNA採集為主,則會:
一、減少拐賣孩童;
二、犯罪現場只要有犯人遺留一點身體組織就能破案;
如果是DNA鑑定則必須配合鑑定結果告知和有鑑定結果公示才能上戶等強制舉措。否則就會引發社會劇烈動盪,最直接的就是女人只育不婚。
一、DNA鑑定能保證許多人不當冤大頭;
二、DNA鑑定能防止抱錯孩;
三、能防止男人養小家(鑑定結果告知書和有鑑定結果公示結果才能上戶)。
但不做好以下幾點,男人大多會孤獨終老了:
一、任何一個人和一個嬰兒做了鑑定後必須告訴此人的法律上的配偶和父母。
二、鑑定結果必須公示於專門的網站,被授權人(法定配偶為法定被授權人)可隨時檢視;
三、DNA簽定必須配合可行的領養制度;
四、新生兒上戶必須有鑑定結果和鑑定結果告知確認書、鑑定結果公示書三樣。如認養則增加相應檔案,並有DNA鑑定結果上的父親母親的斷絕經濟關係書及可有可無的斷絕生物學組織互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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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80後的守家男人
我感覺這樣非常好,起碼對一些出軌的人有很好的制約作用,因為現在這個,時代,人心非常浮躁,我們的政府應該也與時俱進,這樣也避免了更多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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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給生活加點愛情
如果從避免抱錯的角度來說,即使實行這個政策,也是會做孩子和母親的dna,如果說孩子跟父親的dna合不合,那就是你們的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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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沁荷Cherry
小機率的事件,不應該作為要求每個嬰幼兒出生都強制性做DNA鑑定,不認為這個有益處,還是應該因人而異,有可選擇權,不然也是浪費社會資源。
剛剛出生的嬰兒做基因檢測,一般對身體是不會有影響的。如果孩子出生前或者出生後有相關的症狀需要做這方面的檢測,或者特殊因素造成無法確認孩子的父母的,可以考慮做。其實DNA鑑定主要用於檢查一下是否有先天性遺傳性疾病,或者做親子鑑定。這種檢查應該有專門的機構。一般普通的醫院是不可以做的。
回覆列表
如果留存DNA和指紋,那麼好處就是肯定拐賣兒童將大大減小,公安系統全國聯網,發現哪裡有可疑兒童,只要隨便哪個派出所一查就知道了!並且刑事案件破案率也將大大提高!不好的地方就是出軌懷孕啥的無法隱瞞了!涉及隱私!另外,中國太大了,全民要做到幾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