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4721349737663
-
2 # maimi32709
工傷險和意外險是可以同時報銷的,也就是說報了工傷險,意外險還可以再報。或者是意外險理賠了,再去報工傷險也可以的。只要出險的案件,同時滿足工傷險與意外險的報銷範圍,那麼兩者就可以同時進行報銷。另外工傷險的認定的與意外險相比,要更復雜一些,因此建議大家先報意外險進行賠償,之後再來報工傷險。
工傷意外險保險公司賠償的方式和流程 一、員工因公發生意外時,意外險可以根據購買的保障情況確定理賠的金額。如果屬於工傷,也可以同時申請工傷事故鑑定,獲得賠償。工傷意外險賠償標準中死亡賠償標準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二、不同地區的工傷意外險賠償標準也不一樣,需要具體情況分別對待。有很多企業繳納社保之後還未員工投保了團體工傷意外保險,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的作用相似,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保險,它以贏利為目的,由商業保險公司管理。 三、流程 (1)由單位在事故後30天內向勞動局申報工傷,有工傷認定書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然後由工傷保險機構賠償。 (2)如果單位在30天內沒有申報:工傷職工個人應在事故後一年內向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拿到工傷認定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有鑑定結果後按傷殘等級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賠償。 2、如果單位沒為職工交工傷險: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式同上。 3、關於申請工傷認定和索要工傷賠償:協商不成時,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