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出了個車禍,圖片是車禍現場和我們各自行駛的方向,撞擊後對方彈出了3個安全氣囊,右側後輪變形,我的車子車牌掉落和保險槓破損,路口沒有紅綠燈,監控好像也沒有,我在他的右側是不是應該他讓我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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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土著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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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再來一瓶003
按照你提供的照片和描述的情況來看,你車和對方車輛是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發生了交通事故,而且雙方車輛都是直行。
我簡單的畫了一張示意圖,按照圖示,你車是在對方車輛的右方道路。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的規定:
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按照此條第二項的規定,如果該路口沒有其他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話,對方車輛應當讓你車先行,應當由對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但如果你有超速的違法行為,那也是要承擔一部分事故責任的。
不知道我的回答對你是否有用。
首先說明一下,發生交通事故和被撞的有多慘沒有關係,是看誰違反了交通法規。如果向您所述的情況,那就不是誰的責任大的問題了,而是誰全責的問題。如果您所描述的情況準確,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讓右先行。交通法規是這樣說的,在沒有紅綠燈和沒有交警指揮的路口行駛,應該讓自己右側的車輛先行。
第二種情況,大家對讓右的情況都或多或少有所瞭解,但是,但是,但是,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大家會忽略了一些細節,那就是路口有沒有立著一個小牌子上面寫著《讓》字,還有地面上有沒有寫著《停》字,大家最容易忽略的一點是地面上有沒有白色的一個三角形的標誌,這個白色三角形標誌的意思也是《讓》。
綜上所述,您最應該做的是,看看自己的路口有沒有我前面所說的《讓》字,地面有沒有《停》字,有沒有白色三角形標誌。有您全責,沒有您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