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人說老看手機眼睛都壞了,
2,有人說老玩手機都影響工作了,
3,有人說就因為專注於手機了,過馬路被車撞了,
4,有的母親由於玩手機,結果孩子淹死了,5,其實我想說的是由於過度的沉迷於手機遊戲,手機上的電影,手機上的小說,導致許多人失去了自己很多的慾望,對異性的慾望,對購物的慾望,對大自然欣賞的慾望,甚至對食物精緻的慾望。而這些丟失的慾望反過來導致社會單身增加,商場銷售額下降,飯館菜品質量越來越低,社會進步速度趨緩。
不知有沒有同感啊?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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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玉佳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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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蔣馘
這個命題就是偽命題。如果那樣說,罪孽最深死有餘辜的發明如火藥、電、各種殺人武備的罪就無法形容了!一把水果刀,拿去削水果皮,比我們用嘴啃用指甲剝先進得多,對飲食衛生貢獻不小!那麼,如果你用水果刀去殺人,那它就是罪不容誅的刀子!凡事有多面性,火藥用於建設是好東西,造成武器是壞東西,但武器看用途。電是好東西,但因電發明的東西就不得了,好也好得不得了,壞也壞得不得了。所以,怎麼使用,誰使用,要用辯證的觀點去看。
同理,手機本是通訊工具,極大的方便了人們的聯絡交往,辦事,但聰明的科技人員在通訊的基礎上發明了照像,記事,遊戲等功能,不斷完善成智慧機。但由於現在的網際網路太發達,手機太好用,太多功能,已至人們對它入迷,產生了幼青中老的普遍“低頭族”和“手機迷”。這種現象只能政府醫院社會多加宣傳,使手機使用的“害處”家喻戶曉,危害人人皆知,另外加以引導,認識,讓人們正確使用手機,什麼時間使用手機,對眼睛的危室等讓人們引起重視!
總之,合格的公民有益社會,不合格的公民,家長就是害群之馬,損人不利己!危害說了要聽,不聽那也無法,總不可能國家制定一個“手機法”來強制大家?!自覺!這是關鍵!當合格家長,使用手機從我做起,才能不危害下一代。
手機只是一個平時日常使用的工具,是否有罪,要看怎麼去用。
反之,沉迷手機網遊,為了娛樂,機不離手天天把手機當做最親密的玩友,手機就罪孽深重了。工作或者照顧小孩,病人時,只顧玩手機,出現安全事故的新聞,經常會有看到。甚至玩手機,生命也無意中被拋棄,確實手機危害非常大。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希望大家都可以正確使用手機,做手機的主人,發揮出手機應有的作用,不再讓手機成為上癮的一種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