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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拾趣松

    跟一個人在一起久了,雖然習慣了,但是從長久來看,還是喜歡重要。如果喜歡就還在一起,如果不喜歡就分開吧。即使習慣了也沒有什麼意義。如果自己覺得習慣重要,可能會選擇在一起的。

    兩個人最初在一起,一般是因為喜歡。在一起之後,如果兩個人彼此繼續喜歡那麼是很快樂幸福的。一方面感情加深了,彼此的生活習慣也瞭解了,兩個人在一起磨合也會主動適應的。這樣的情況是最好的一種結果了。

    但是,如果在一起之後,發現彼此不喜歡了,彼此的生活習慣也不合拍,這時,兩個人基本上就沒有什麼交集了。一般來說,很自然,他們就應該分開了。

    也有一種情況,兩個人因為喜歡在一起,慢慢的,發現彼此不喜歡看,但是兩個人又很習慣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負責任的話,應該以喜歡為前提,放在首位,不喜歡就要分開了。習慣彼此的生活狀況和喜歡相比,根本算不上什麼。但是,如果不負責任的話,可能就會選擇繼續在一起,心理覺得彼此已經習慣了。其實,這對雙方來說,都是不公平的。兩個人最初在一起的理由是互相喜歡,現在不喜歡了還在一起,彼此耽誤下去,兩個人的生活會有些混亂的,與外界的交往也會有些混淆不清的。不要為了一時的方便繼續在一起,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在生活中,選擇做一件事的時候,都有理由,但是,做著做著,發生變化之後,最初選擇的理由就忘記了。很多時候,都不要忘記初心,記得初心,很多事情就都會雲撥霧散了。

    所以,兩個人在一起,喜歡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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