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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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陌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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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路而行
換個角度想想吧。工作的目的是為了掙錢、獲取技能提升職業價值。如果外地有更多機會、更多發展渠道/去外地又有什麼不可以。我所在的單位是一家上市公司,總經理級別以上的人員都不允許在自己籍貫地任職,這也是很多公司的一種做法。如果你追求更高的職業發展,那麼就不要在乎是在哪裡。當然說這些是不瞭解你的具體工作情況而說的。如果不符合你的實際情況,但也請你工作上班的本質角度想想,地點這個因素對你的生活會造成很大影響嗎?如果很大那麼建議你跟公司說說,按合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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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93826433737
看合同內容,如外地工作環境比內地差不多,能升職,加新,就行,在那裡都是幹,只是領導有政確想法,不玩弄人,那就好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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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雲海52
合同如果沒問題,如果公司不是想減員,那麼公司與你談之前一定會考慮到薪資福利待遇這塊事項!否則公司是想讓你自動走人!遇見這樣的事,一定要有足夠耐心去分析,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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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號法律資訊
需要具體分析,一般情況下是不合理的。
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履行地,是勞動者從事勞動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內容的地點,它關係到勞動者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勞動者的就業選擇,勞動者有權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知悉自己的工作地點。工作地點也是勞動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內容。
看合同內容,有沒有被公司扣住字眼。工作地點如果籤的是本地,那麼是不合理的。如果是全國的話,是可以調動的。所以籤合同的時候注意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