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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妖雁悟空

    普通人和有錢人永遠隔著一座大山,大山是有高額財富,人脈,權威,家族……想做什麼,只是興趣然後開心下,而我們普通人想做什麼是用生命和幾年打磨才能靠近夢想……

  • 2 # 道法自然之悟道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做夢都不應該夢到的!

    ATM機有可能吞卡或者吞鈔票,多吐出來是不可能的!

    但是科學的來說應該是遭雷劈的機率!

    所以說活人一般碰不到這種情況的!

  • 3 # 簡淨軒語

    ATM取錢,多給兩萬,在法律上屬於不當得利。

    得利者應該返還,如果拒不返還,利益所有者有提起訴訟的權利。訴訟時效,自利益所有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民事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

    不當得利,指的是收入沒有合法的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一旦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存在,利益所有者有權利要求得利者返還,形成的是債權關係。

    既然是債權債務的關係,不當得利就應當返還。何況自動取款機,都有攝像頭,要查是誰獲得了不當得利,應該很容易。還是自覺地把錢退回去為好。

  • 4 # 財富公元

    ATM是設定程式化的機器,既然不是人工操作,確實有很多不可控意外發生,機器一旦發生故障造成程式指令錯誤,真有有可能多吐出2萬塊錢來。客戶不管在意沒在意,只要拿走了多出來的2萬塊錢,就有責任歸還,處置了多餘的錢已經構成了不當得利,不歸還的話銀行無法平賬,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此類事件與櫃檯取款時櫃員多付給客戶現金屬於一類性質,客戶想拿“離櫃概不負責”搪塞銀行是基本糊弄不過去的,銀行當年一條“離櫃概不負責”是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針對有些客戶故意訛銀行的錢而出臺的一項政策,在如今營業室監控無死角的情況下,不管客戶還是銀行,誰都別想再拿“離櫃概不負責”說事兒。銀行假如在客戶取款時少付給客戶錢,客戶完全可以離櫃後繼續回來要求查實,假如銀行多給了客戶錢,同樣可以聯絡客戶要求返還,透過監控可以核實取款金額,監控錄影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話題回到這個事件中,客戶無意中花掉了銀行ATM機多吐出來的2萬元錢,銀行工作人員不一定當天發現,現在規定5天對ATM機器進行清鈔,在清鈔過程中肯定會發現系統顯示的金額與實際現金不符,就會逐筆查詢憑條流水,也會查尋監控,早晚會發現多餘的2萬塊錢,然後聯絡客戶。客戶不要存在僥倖心理,每一賬戶在系統裡都有聯絡電話,找一個人一查便知,客戶的行為已經形成了不當得利,拒不歸還會被銀行告上法院,法院百分之百會判定客戶歸還不當得利的資金。

    客戶也不要擔心還有什麼附加責任,就是隻要把多餘的2萬塊錢還給銀行就可以了,銀行會很感謝你,很感激你,還給你送個小禮品或者請你吃頓飯啥的,但是拒不奉還的話,只能法院見了,最多還是歸還不當得利,頂多連取款日到賠償日的利息要求一併還清,不會判刑坐牢或者拘留的,放心好了。多拿了人家的錢,不管有意無意,還回去就好,不是自己的幹嘛要侵佔不放手呢!

    不過,ATM取款的基本常識,提問者沒有掌握:同一個賬戶在銀行ATM機上單日取款最多2萬元。超過2萬元取款就被限制了,ATM機器會顯示“你的取款金額已超限”,只能去櫃檯或者隔日再取,怎麼可能多出2萬塊來?一天最多2萬塊錢啊,大兄弟,不會再多了,天上沒有掉餡餅的銀行,地下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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