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法苑達人

    這個其實要分兩種情況對待,

    這個時候,我們就先把他起訴到法院,有人說,人都找不到,怎麼起訴呀,別急,法院受理案子,只要被告明確,不要求被告是否能找到。我們起訴之後,讓法院發公告找他,其實,我覺得發公告也是找不到人的。雖然找不到,但是發了公告,法院就能判決了,你拿著法院的判決,就可以先執行他的財產了。這是維護我們權益的一個方法。

    第二就是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你不是人找不到嗎,那好,我就把你宣告為失蹤人,讓你的家人代管你的財產,這樣,我就問可以名正言順地問你家人要錢了,這也是一個方法。

    如果欠錢人死了,那就只好起訴他的遺產繼承人,讓他們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對該債務進行償還。

  • 2 # 浙鼎理財

    以在當地媒體釋出公告,要求債務人還款,這個可以作為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

    但是題主所陳述的借款人走、逃或者死,可以歸類與兩種,即失蹤和死亡;

    關於失蹤,如果不想起訴還希望訴訟時效中斷,那麼就可以採取媒體公告的方式;

    關於死亡,可以向債務人的繼承人主張權利,財產繼承人有義務在所繼承的財產限額內對債務人的債務進行清償;

    另外需要提示一點,即使債務人失蹤,那麼也可以進行起訴,找不到債務人法院將透過公告送達開庭手續,具時如果債務人不按照公告時間參加庭審開庭,那麼法院將進行缺席審理;題主只需要準備完善債權債務法律關係成立的相關證據即可!一般勝訴沒有問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貓咪護食怎麼教育,有什麼技巧沒有?